我的所謂的違紀也就是提別人討回了合理合法的勞務費,沒有別的問題,我也從中沒有拿一分錢,我也把替別人討回勞務費的經過詳細的給組織談了,沒有一點的隱瞞。為什么單位對我這樣不公正我也在找原因,一、我這個人比較直,在單位看不慣和覺得不合法的事我就說,而且還要寫出來投稿。但是我有一個原則一定要實事求是,有根有據才說,寫,否則我是不會亂發表言論的。就是由于我的這些舉動在某些時候觸動了一些領導,有時候我也想改掉自己的直言快語的習慣,但是總是在看到一些不按法律法規辦事是我就來氣,就想去管想去說,所以好多領導都不喜歡我。所以我的同事說:你的這次的事在我們這里是一件小事,就是由于你的性格和有時在有些事上對抗了他們,所以這次一定要把你拿下,我說:現在的中國是法制的國家,不是一個無法的國家,我相信黨,我要以事實說話,事實會告訴我們一切,這也是著名的華裔華人,著名的美籍刑事神探李昌玉博士說的一句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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