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媒體上,經常在具體案例上看到“受害人”,有的時候看到“被害人”。有什么區別?
熱心網友
刑訴法中的稱呼是被害人受害人不是法定稱呼。甚至有人認為刑事中都是被害人、民事中都是受害人,本律師不敢茍同。僅供參考。
熱心網友
為刑事中都是被害人、民事中都是受
熱心網友
在法律上沒有受害人的稱呼。
熱心網友
在法律上,這兩個詞語的區別在于:刑事訴訟法中,稱為“被害人”,民事訴訟法中,稱為“受害人”。 其實看訴訟法就知道了。法律當然不會規定時候用“受害人”,什么時候用“被害人”,但是訴訟法對詞語的選擇其實就是法律規定。 另外,新聞媒體在使用專業詞語時,不太規范。這不怪他們,畢竟社會分工有所不同。
熱心網友
兩種說法都是一個意思,即人身或財產受到侵犯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