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聘用干部,工齡10年,任科員已滿5年。請問我能不能提任副科長?單位領導和同事對我的工作能力和表現是認可的,并按照《領導干部選拔任用條例》規定的程序向上級黨組織部門報批我擔任副科長,但上級有個別領導說聘用干部是不能提任領導職務的,請問是這樣嗎?

熱心網友

你能提任副科長!關鍵是你們單位領導和同事對你的工作能力和表現是認可的,并按照《領導干部選拔任用條例》規定的程序向上級黨組織部門報批擔任副科長。這些都是很關鍵的。有時上級領導為了私欲會安排一些他人,這是不合適的。實在不行也可以實行競聘程序呀,我想你也沒問!

熱心網友

好!開眼界了!

熱心網友

沒聽說有這種明文規定。要是你們上級單位的土政策就不知道了。不過我倒覺得是那些上級想安插其他的人來占這個位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