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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流行用天文法來劃分春夏秋冬四季,即:春分到夏至為春季;夏至到秋分為夏季;秋分到冬至為秋季;冬至到春分為冬季。   把1年平均分為四等分來劃分四季,雖然簡單易記,但各地農作物的生長和季節的來臨早晚,顯然不可能是那樣整齊和同期出現。況且地表還不均勻地分布著海洋、陸地、山脈、沙漠等,用簡單的平分法劃分季節,肯定是不確切的。為此,我國氣候學家提出用5天的平均溫度(候溫)為標準,并兼顧各地某些能反映季節來臨的植物或動物的生長和活動規律來劃分四季。即:當候溫達到10℃以上、低于22℃時為春季;候溫大于22℃為夏季;候溫在22℃到10℃之間為秋季;候溫在10℃以下時,則為冬季。   近年來氣象學家又根據大范圍天氣形勢的調整結合當地的具體天氣、溫度等的突然變化來劃分四季,這叫“自然天氣季節”。這種劃分四季的方法比單純用候溫為標準來劃分四季又前進了一步,也更符合實際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