爺爺去世很多年了,奶奶一直和伯父生活.叔叔在外地工作.伯父有2個兒子.村里也已經給倆個兒子都劃分了宅基地.若干年錢,伯父寫信給外地工作的叔叔說要在老宅基地上給叔叔蓋房子.叔叔郵寄蓋房所需要的錢給叔叔. 現在,叔叔退休,想回老家住.可伯父說爺爺當時沒有把老宅基地分給叔叔,只同意退還郵寄的錢.而村里很多人都知道,伯父和他倆個兒子只能有倆個宅基地,老宅基地默認是叔叔的. 請問,叔叔如何維護他的權利??他對老宅基地有使用權利嗎?(他是居民戶口)是否可以起訴到法院呢???
熱心網友
象你這個問題,一般人是沒法回答你,你還是到律師那里咨詢吧!沒法幫你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