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個朋友到-個私企業打工,交了100元風險金.單位派她出去學徒干了3個月,因家中有事,休了幾天[告訴車間領導了].上班時廠長給她退回100元風險金,不給她開工資,這合理嗎.

熱心網友

如果你真的想幫她就不能只聽他一面之詞,必須要雙方了解清楚,免得到頭來變了好人做壞事的結局。

熱心網友

告訴他,誰也不想鬧到勞動部門或法院去,請他按《勞動法》辦事,否則你就去告他們,他們絕對是得不償失。你去告的時候是不用付錢的。

熱心網友

當然不合理.要學會用法律為武器保護自己.

熱心網友

不合理

熱心網友

去勞動管理部門投訴吧!

熱心網友

告他!!!

熱心網友

太不合理啊,按照勞動法一定能討回公道!

熱心網友

不合理。告他。

熱心網友

當然不合理了,應該請相應的證人到勞動監查大隊投訴,一般情況下可以拿回自己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