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男友已經相識幾年了,可是到現在我真的發覺自己不再喜歡他,不再有以前的哪種感覺。可是我真的不想傷害他,有時候我覺得自己真的很忘恩負義。
熱心網友
這樣我教你個辦法,你不如找個借口離開他幾天, 如果你覺得在這幾天你離開他,你會發覺自己很不開心,那么說明你是真的愛他,愛他的話就不要讓自己那么痛苦,那就接受他的愛,其實愛情就是如釀酒一樣,要看你怎么釀了,各種口味自己選擇
熱心網友
放棄。
熱心網友
結婚了都有可能離婚,何況是男女朋友呢?
熱心網友
現在告訴他對他的傷害會小一點,長痛不如短痛,盡早分手吧。
熱心網友
沒有什么忘恩負義的說法,愛情就是自私的,既然你已經不喜歡他了,再也找不到以前的感覺了,那么既然在一起讓你覺得沒有意思,又何必要為強求呢?既然緣分已盡,那么就重新尋找吧,如果你不想讓他再受傷,就早點分手吧,長痛不如短痛,讓時間洗去一切吧!!最強的對手,不一定是別人,而可能是我們自己。 在超越別人之前,先得超越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