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提出離婚.他月薪1.3萬,我每月2000元.我們2003年3月領的結婚證.現在我向他提出15萬賠償,會不會很過分,不念夫妻之情.他答應給我8萬.我不知道該怎么辦?
熱心網友
離婚最好通過法院來辦理財產分割,什么都沒有了時還要有理智和堅強。
熱心網友
對于房產之類的不動產,象你這種情況,有規定:屬于婚前購買的,系個人財產。如果你能掌握證據證明你丈夫只在婚前支付了10萬元,其余款項是你們婚后共同按揭還款的,那么在你不要房屋的情況下,你丈夫起碼要分割給你:你們婚后共同支付款項的一半。但是,關鍵的是,民事案件中是當事人舉證,你必須能提供“你丈夫只在婚前支付了10萬元,其余款項是你們婚后共同按揭還款”這一事實的相關證據,比如首付10萬的憑據、你們結婚時間、結婚后按揭還款的憑據等等。象這些證據只有掌握扎實了,才能更好地維護你自己的權益:萬一雙方協商不成需要上法院時,證據應當一并提交法院。另外,你丈夫為何要離婚?他是否對你們婚姻的破裂有著過錯,比如有外遇等等?如果他有過錯的話,你就需要掌握相關證據,要求他給予你精神賠償。雖然如回答者:bailandi123所說“愛情已經不存在,就不要浪費自己的青春了,青春和快樂的生活是金錢買不到的”,但合法的權益是必要的,要靠自己去爭取和維護的。希望你能維護好自己的權益,不要考慮“會不會很過分,不念夫妻之情”,既然他提出離婚,那么對他而言你們已經沒有夫妻之情了。還有什么需要咨詢的地方,你可以問天涯客和我。
熱心網友
天涯客的意見非常的專業和誠懇!希望你的事情有個好的結局核心的開始!
熱心網友
錢是身外之物。愛情已經不存在,就不要浪費自己的青春了,青春和快樂的生活是金錢買不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