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包工包料,給我們加工一個工作臺,一共1000元,結賬時,對方給不了發票.我是這樣處理的:讓對方到地稅局開一張一千元的勞務發票給我,請教各位,這種情況是否可以開勞務發票,我的方法可不可行,謝謝各位了!
熱心網友
稅務局開出來的發票當然可以入帳。
熱心網友
嚴格的說,人工勞務發票屬于營業稅范疇,加工修理發票屬于增值稅范疇,對于這個問題,稅法有著明確的規定,你可以參考一下稅法教材中關于營業稅幾種行為的處理一節,即兼營應稅勞務與貨物。 不過你要注意工作臺是固定資產還是低值品,最好是開加工勞務增值稅發票,這樣低值品可以抵稅。倘若不能抵的,反正已經就高不就低征了,稅務部門也沒說的了。 有些人還能開出建筑安裝票。 其實,包工包料實際上就等于是他加工好以后再賣給你,應該開國稅銷售發票,直接寫成工作臺一張就可以了,不過這要看你們企業對采購、出包、修理、加工等的業務規則了,要看審計對待這些問題的檢查態度了,哪個方便些就按哪邊走吧,
熱心網友
很多企業都這樣處理,如果你的企業所得稅主管分局是地方稅務局不會有問題,如果是國稅,可能會提出取得的發票內容不真實。
熱心網友
由于對方提供的是包工包料的工作臺,對方不止提供勞務而且還“包料”,本單位最終得到的是工作臺這個實物,應到國稅局開具加工修理發票,不是勞務發票。
熱心網友
屬于加工業務,應到國稅局代開加工、修理修配發票,繳增值稅,稅率(征收率)6%。
熱心網友
也只能如此,好多自己去開的,稅也要自己出。但這一定要有真實業務,在各種審計中,此類發票是重點審計內容,好多都不能自圓其說的,搞違法違紀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