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力是否足以自保?
熱心網友
通常車上會配備自動步槍,手雷等步兵武器。當然有可能的話還可以拆高射機槍,電臺等。總之,棄車后就和步兵差不多了。步兵戰車還有一具RPG火箭筒。如果是步兵戰車的連,排長車可能還有單兵防空導彈。不過,就像蘇聯的坦克兵手冊里寫的,坦克兵們時刻要記住,“交給你的是一件貴重的武器”。所以除非萬不得以,通常是不會輕易放棄車輛的。不僅可以自保,還可以投入戰斗。另外,車輛殘骸還可以做掩體,碉堡,架個機槍什么的還能打很長時間。二戰時期,在一次戰斗中,一名霉菌士兵在一輛被擊毀的M18坦克殲擊車中用車上尚完好的M2重機槍打跨德軍一個有虎式坦克支持的連的進攻(因為他消滅了沖上來的所有步兵,虎式怎么也不會相信在被擊毀的戰車里還有人,由于害怕在沒有步兵掩護的情況下中埋伏,只好撤退),在炮火支持下斃敵50人。剛從車的殘骸里爬出后車輛幾十秒后彈藥爆炸。這是真實的戰例,墨非連長因此還受到巴頓將軍的接見。所以巴頓將軍在某次會議上才敢說:“我的一個士兵可以消滅德軍五十名士兵。”。
熱心網友
手槍/步槍/手榴彈/火箭筒都有的, 至于數量我可不知道。
熱心網友
本來坦克內空間有限,不會讓你帶更多的自衛武器,也就是手槍吧?
熱心網友
我再看一篇輕武器介紹時曾看到56突擊步槍適用于裝甲兵、傘兵,估計可能裝備56式突擊步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