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福建省三明市,我們于2004年11月復員回到地方,我們在99年去參軍入伍時地方民政部門給我們城鎮戶口的人員發放了<福建省非農業戶口應征入伍公民退伍安置登記證書>.在2001年時我們同年入伍的城鎮兵退伍后都安排工作了,我們退伍后政府沒有組織我們協商的情況下發了一份公文強行貨幣安置我們,政府是否違法,是否侵占我們的權利,我們該怎么辦?政府這中做法是不是違背中央安置的政策?
熱心網友
現在退伍軍人處境艱難.政策問題,無話可說.
熱心網友
行政訴訟!估計是兇多吉少!
我們是福建省三明市,我們于2004年11月復員回到地方,我們在99年去參軍入伍時地方民政部門給我們城鎮戶口的人員發放了<福建省非農業戶口應征入伍公民退伍安置登記證書>.在2001年時我們同年入伍的城鎮兵退伍后都安排工作了,我們退伍后政府沒有組織我們協商的情況下發了一份公文強行貨幣安置我們,政府是否違法,是否侵占我們的權利,我們該怎么辦?政府這中做法是不是違背中央安置的政策?
現在退伍軍人處境艱難.政策問題,無話可說.
行政訴訟!估計是兇多吉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