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家沒有進出口權的貿易公司,現在想進行一些外匯貿易(和國外)不知如何操作!請幫助!另,可否通過以下方式操作?弊司和買方(國內有進出口權的公司)以外幣簽定合同后,弊司再以外幣和賣方(國外公司)簽定合同。貨到后由買方自行報關并付匯予弊司,并同時將報關單復印件、電子底賬原件等付匯所需材料提供予弊司,而后由弊司向賣方(國外公司)付款。上述方法我在前公司(沒有進出口權的外企)工作時操作過,但不知是否能用在國內公司上,望大家多指教!謝謝!
熱心網友
不知道你是哪個地方的?我所在的省份現在出口權已經很放開了。提供兩種情況供你參考:(1)工商部門增加進出口經營項目;到商務廳主管進出口的處室備案;到外匯管理部門備案;海關備案;開立外匯業務的銀行開立外匯賬戶即可工作,關鍵是有好的外銷員保證安全收匯。(2)委托有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代理出口,支付一定數額的代理費。出口金額少的第二種合適,業務量大的第一種合適。感興趣到你們當地相關部門咨詢。以上僅供參考!
熱心網友
如果您現在不想申請進出口權的話,您可以找一家進出口公司給您做代理。您直接與國外的公司簽訂出口合同,然后于國內的進出口公司簽訂代理協議就可以了。不過您要知道,即使外貿公司收到美元或歐元的話,您拿到的也是人民幣。除非您自己友進出口權并有外匯帳戶。南無觀世音菩薩
熱心網友
就一次的話可以找一家有權的外貿公司代理,簽定合同后,其他手續他們就幫你辦了.
熱心網友
2004年7月1日生效的新外貿法已經允許所有公司經營進出口業務,只要到相關部門備案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