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我要離婚已經很久了,但是接到法院通知的時候,心還是揪了起來。我和他分開已經有一年了,誰對誰錯已經沒有了任何意義,我要撫養兒子快樂成長--在一個陌生的城市新的起點出發了。很辛苦,一個人;很辛苦,新的工作充滿挑戰。不如意。一年了,轉眼。上個月接到法院的通知,他起訴了,要求開庭,要求馬上離婚簡單的3條:要求我撫養孩子,承擔訴訟費,指責我沒有起到母親的責任。這一年來我們之間發生了很多的事情,我已失望,我不再有任何希望。我早和他申明過離婚,并養兒子。但是現在收到法院的通知,我卻不知道該怎么辦了。。。。。我工作的公司壓力很大,我想請教,怎樣能干脆一些解決好這件事情,我沒有很多的假期來處理這件事情,況且我們之間沒有任何財產上的分割。我很茫然。。。。。請教各位了。。。

熱心網友

同意以上觀點

熱心網友

你可以直接聘請律師,由律師去解決。 你不去參加開庭,以免看到他,想起更多的往事,不愉快,影響心情。 對于離婚案件,原則上要求當事人必須到庭,所以,你在授權時,最好直接寫明對重要事項的處理意見,并親筆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