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八年以前我認識了一個女朋友并且相愛了三年后來當我們兩人提出要結婚的時候由于雙方家長都反對所以就這樣被棒打鴛鴦殘酷的分開了,直到四年以后我才知道她在一個很遠的城市里打工,后來不知道什么原因讓她做起那種生意?這樣我也不介意因為我真的好愛她。她口口聲聲說還愛我,但是又不肯和在一起。她是我的初戀情人自從分開后我一直沒有和別的女人戀愛,有誰可以告訴我這段愛還可以重來嗎?我應該怎樣做才能和她在一起?
熱心網友
我個人觀點,感情很少會有重來的.再去找昔日自己喜歡過的人,就算在一起了也會有很多矛盾,因為你和對方都在改變.
熱心網友
首先她做那個生意是什么意思呀,是她自己在外面干,還是只是她開的店。要是她是干那種事的,你也很愛她,那你能保證愛她多久呢? 是一年,還是10年,那在你們吵架的事你不會把這樣的事說出來嗎?你就不會和她在一起的時候睡覺的時候會想到嗎?你會一直珍惜她嗎?你要是在遇到你她好的,那你還會這樣說嗎?還有就是你想想,她現在到底是個什么樣的人,是以前的那個她嗎?對你沒改變嗎?你覺得她現在還是喜歡你的嗎?是喜歡錢多點呢還是你呢?也許她也是喜歡你的,只是覺得現在的她不配你吧。所以你就應該好好想想應不應該重來。。。。。。這只能問你自己。。。。。。
熱心網友
能重來的愛你還會珍惜嗎那生意就是女人最原始的生意經過風塵難免會對你有打擊你現在可能會說沒關系將來就是你們爭執的起點重點終點你真的能說不在乎嗎想好了再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