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溫州2005年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報名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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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度溫州市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根據財政部、人事部決定,2005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以下簡稱考試)定于2005年5月21日、22日舉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考試科目、考試成績管理和考試科目銜接(一)考試科目2005年度中級資格考試科目為財務管理、經濟法、中級會計實務3個科目;初級資格考試科目為經濟法基礎、初級會計實務2個科目。(二)考試成績管理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人員,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全部科目考試均合格者,可獲得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證書;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證書。(三)考試科目銜接根據財政部辦公廳、人事部辦公廳《關于調整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科目及有關問題的通知》(財辦會〔2004〕25號)要求,為保證中級會計實務考試科目調整的平穩過渡,在2005年度,報名參加中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按下列要求進行:1。在2004年度考試中,已通過中級會計實務(一)科目考試的人員,在2005年度可報名參加中級會計實務(二)科目的考試;已通過中級會計實務(二)科目考試的人員,在2005年度可報名參加中級會計實務(一)科目的考試;已通過中級會計實務(一)或中級會計實務(二)科目考試的人員,在2005年度也可報名參加調整后的中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2。2004年度未通過中級會計實務(一)和中級會計實務(二)科目考試的人員,在2005年度報名時需參加調整后的中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3。參加2005年度中級會計實務(一)或中級會計實務(二)兩個科目考試的合格成績,僅在當年有效。自2006年度起,停止原中級會計實務(一)和中級會計實務(二)科目的考試。4。2005年度首次報名參加中級資格會計實務科目考試的人員,按照調整后的中級會計實務科目進行。5。2005年度的考試將采用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全國會計考辦)重新修訂后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大綱。 2005年度參加中級會計實務(一)或中級會計實務(二)科目考試的人員,可繼續按照2004年度中級會計實務(一)或中級會計實務(二)科目考試大綱的要求復習備考。二、考試報名的條件考試報名嚴格按財政部、人事部聯合印發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財會〔2000〕11號,以下簡稱《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有關文件的規定執行,具體報考條件詳見附件1。三、考試工作的具體安排及要求(一)考試科目及時間安排如下:考試日期 初級資格 中級資格5月21日 9∶00—11∶30 經濟法基礎 9∶00—11∶30 財務管理14∶00—17∶00 初級會計實務 14∶00—16∶30 經濟法5月22日 9∶00—12∶00 中級會計實務9∶00—11∶30 中級會計實務(一)9∶00—11∶30 中級會計實務(二)(二)報名時間及辦法2005年度我市會計資格考試的報名時間為2004年11月15日至11月19日。報名按屬地原則,由各縣、市會計考試管理機構統一組織實施,各縣報考人員到當地財政部門會計考試管理機構報名;鹿城區初級報考人員到車站大道康宏大廈7樓報名,電話: ;甌海區初級報考人員到甌海大廈9樓報名,電話: ;龍灣區初級報考人員到龍灣區行政審批中心(電業大樓)二樓報名,電話: ,開發區初級報考人員到湯家橋路100號403室報名;電話: ;市區初級和各區中級報考人員到鹿城后巷49號財校5號樓1樓報名,電話: , , 。報名考務費的收取標準按省物價局、省財政廳浙價費〔2000〕440號文件規定標準執行,即按每科40元標準收取。(三)各級會計考試管理機構在組織本地區考試報名工作時,必須嚴格按照財政部、人事部規定的報名條件,認真做好報名的資格審查工作。在報名資格審查中,必須審查報考人員報名表、學歷證書、資格證書和會計從業資格證,不得以證件復印件代替原件進行審查。(四)報名請帶身份證、學歷證書、資格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會計證)原件及一寸免冠照片三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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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從業資格考試須知一、報考條件:凡年滿18周歲,熱愛會計工作,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 二、考試科目:會計實務、會計基礎知識、財經法規。 三、考試題型:全部為客觀題。題型為單選題、多選題、判斷題三種。 四、時間安排:報名時間一般為每年三月或四月,考試時間一般為下半年,具體安排見報考通知。 五、其他事項:考試成績查詢電話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