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在不承認債務的存在,并且沒有借據的情況下,只有電話錄音和第三人證明事實的存在,可不可以起訴債務人,強制其償還所欠的債務。

熱心網友

可以起訴,關鍵看電話錄音的內容以及第三人(必須無利害關系)的證言這兩種證據的效力,只要能形成證據上的優勢地位,能夠構成證據鏈,就能夠勝訴.

熱心網友

證人需無厲害關系的第三人.錄音內容是否真實,是勝訴的決定因素.

熱心網友

當然可以起訴 。具體的認定要看你錄音內容的清晰、扎實程度;以及你提供的證人的證言以及被告在法庭上的認可程度;來綜合認定。

熱心網友

當然可以的,錄音材料是很有利的證據,不過要看看錄音材料里面是否記錄著的資料能夠反映出你們的債務關系的客觀存在,那才是問題的關鍵,祝你好運!

熱心網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 證據有下列幾種:(-)書證;(二)物證;(三)視聽資料;(四)證人證言;(五)當事人的陳述;(六)鑒定結論;(七)勘驗筆錄。按照以上規定,電話錄音、第三人證言,都可以作為到法院立案以及審理中的呈堂證供使用。一旦被法庭采信,你的主張將會被支持,你的合法權益就會得到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