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融資租賃的租入方,如何在沒有所有權的情況下防止出 租方轉將資產抵押?如何防止租作賃期滿后出租方因資產的市價提高而違約,不履行租入方以合同價優先認購的條款? 特別是當資產價值受市場行情影響容易波動,且波動較大的資產。 例如:融資租入一條大貨船,不像其他設備在租入方的場地內,如何防止出租方拿所有權證去做抵押?如何防止合同到期后,出租方不出讓所有權證? 我國有相關保護條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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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有相關保護條例
作為融資租賃的租入方,如何在沒有所有權的情況下防止出 租方轉將資產抵押?如何防止租作賃期滿后出租方因資產的市價提高而違約,不履行租入方以合同價優先認購的條款? 特別是當資產價值受市場行情影響容易波動,且波動較大的資產。 例如:融資租入一條大貨船,不像其他設備在租入方的場地內,如何防止出租方拿所有權證去做抵押?如何防止合同到期后,出租方不出讓所有權證? 我國有相關保護條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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