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求職者,在富麗華酒店試工了一天,我就過去辦辭職手續,因為自身身體的原因適合不了這份工作,但辦完手續,我請人事部的把我的一部分求職資料(包括我的身份證復印件及獲獎證書復印件),因為我有部分的獲獎證書以流失,只有這唯一的一份復印件,但人事部竟稱這要作為他們酒店的人才招聘的檔案,我想與我同去應聘的女孩,并未交任何資料,同樣可以,為什么我交了,現緊需一部分資料,為啥不能給我,當時人事部辦公室有五個人,都在跟我講話,也有一些老媽子也跟著嚷道,這是規定,不能改變,隨便你到哪里去告,我們都不怕,我想,我只是希望很多人能夠將事情靈活處理,沒必要那么死板,如果是人的話,就不會那么死板,作為酒店人事部的管理人員,更加不會那樣子的,也給酒店管理方面贏得一定的美譽度,何樂而不為呢,再說,辦公室有五個人,五個人都說話;如果你們辦公室有十個人,百個人,都說,都嚷道,那么你們酒店人事部辦公室成什么地方了,真的沒想到四星級酒店的管理層的素質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