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債券交易所?債券上市、債券交易程序如何?債券交易方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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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債券交易所?債券上市、債券交易程序如何?債券交易方式有哪些? (1)債券交易所的含義與功能 債券交易所是指既發債券買賣、轉讓、流通的場所,又稱流通市場或二級市場。與債券發行市場的本質區別在于債券交易市場上買賣流通的債券,只代表現有債券債權的轉移,并不創造新的實際資產或金融資產,也不代表社會總資本存量的增加。 債券交易所的功能有:①促進短期閑散資金轉化成長期建設資金;②通過市場競價,維持債券的合理價格;③通過債市行情變動,調節資金供求,引導資金流向,保證社會資金的最佳使用;④為國家宏觀經濟政策的制定提供依據。 (2)債券交易所的類型 ①多證券交易所。既可交易債券,也可以交易股票以及金融期貨、期權等。交易地點固定在交易廳,交易人員為證券交易所會員(分為證券經紀人、自營商和專業會員)。 ②場外交易市場,又稱店頭交易市場或柜臺交易市場。債券交易不在交易所,而是在證券中介機構如證券公司進行,沒有專門的證券柜臺為買賣證券提供服務。 ③第三市場。指在柜臺市場上從事已在交易所掛牌上市的證券交易。 ④第四市場。指各種機構投資者和很富有的個人投資者完全繞開通常的證券商,相互間直接進行的債券交易。 (3)債券上市程序 債券上市是指證券交易所承認并接納某種債券在交易所市場上交易。債券上市程序大致為:①發行公司提出上市申請;②證券交易所初審;③證券管理委員會核定;④訂立上市契約;⑤發行公司繳納上市費用;⑥確定上市日期;⑦掛牌買賣。在債券上市后.證券交易所一旦發現該上市債券違背基準規定,有權停止該債券上市,該債券必須轉為“整頓階段”一定時間后完全停止上市。 (4)債券交易程序 證券交易所與柜臺交易市場的債券交易程序是有區別的。 ①證券交易所債券交易的一般程序:1)投資者委托證券商買賣債券,簽訂開戶契約,填寫開戶有關內容,明確經紀商與委托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2)證券商立即通過它在證券交易所內的代表人或代理人,按照委托條件實施債券買賣業務;3)辦理成交后的手續。成交后,經紀人應于成交的當日,填制買賣報告書,通知委托人(投資人)按時將交割的款項或交割的債券交付委托經紀商,4)經紀商核對交易記錄辦理清算交割手續。委托經紀商于營業終了時按債券類別與交易所記錄核對無誤后,就受托成交的同種債券買賣雙方數額進行抵銷,抵銷后的差額與證券交易所辦理清算交割手續。隨后受托經紀商再與委托人辦理交割債券過戶。 ②柜臺交易市場的交易。柜臺交易市場的交易分為自營買賣和代理買賣兩種業務。 1)自營買賣。指證券公司作為交易商為自己買賣債券,嫌取價差。基本程序是:證券公司以批發價格從其他證券公司買進債券,然后再以零售價格將債券出售給客戶;或者證券公司以零售價格向客戶買進債券,然后再以較高的價格批發給其他證券公司。 2)代理買賣。指證券公司作為經紀人,根據客戶的委托,代理客戶買賣債券,賺取傭金。其程序與交易所交易委托類似。 (5)債券交易方式 目前世界各國常用的交易方式有:現貨交易、期貨交易、期權交易、信用交易等。 ①現貨交易。是指交易雙方在成交后立即交割,或在極短的期限內交割的交易方式。 ②期貨交易。是指交易雙方在成交后按照期貨協議規定條件遠期交割的交易方式,其交易過程分為預約成交和定期交剖兩個步驟。 ③期權交易。又稱選擇權交易,是投資者在給付一定的期權費后,取得一種可按約定價格在規定期限內買進或賣出一定數量的金融資產或商品的權利,買賣這一權利的交易即為期權交易。 ④信用交易。又稱墊頭交易,是指交易人憑自己的信譽,通過交納一定數額的保證金取得經紀人信用進行債券買賣的交易方式。信用交易可分為保證金買長和保證金賣短兩種。1)保證金買長。是指當某種證券行市看漲時交易人通過交納一定數額的保證金,由經紀人墊款代其購入證券的交易方式。2)保證金賣短。是指當某種證券行市看跌時,交易人通過交納一定數額的保證金,由經紀人貸券向市場拋售的交易方式。 ⑤購回協議交易。是在賣出(或買入)債券的時候,事先約定到一定期間后按規定的價格再買回(或賣出)同一品牌的債券。其實質與同業拆借一樣是一種短期資金的借貸交易,債券在此充當擔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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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債券交易所的含義與功能 債券交易所是指既發債券買賣、轉讓、流通的場所,又稱流通市場或二級市場。與債券發行市場的本質區別在于債券交易市場上買賣流通的債券,只代表現有債券債權的轉移,并不創造新的實際資產或金融資產,也不代表社會總資本存量的增加。 債券交易所的功能有:①促進短期閑散資金轉化成長期建設資金;②通過市場競價,維持債券的合理價格;③通過債市行情變動,調節資金供求,引導資金流向,保證社會資金的最佳使用;④為國家宏觀經濟政策的制定提供依據。 (2)債券交易所的類型 ①多證券交易所。既可交易債券,也可以交易股票以及金融期貨、期權等。交易地點固定在交易廳,交易人員為證券交易所會員(分為證券經紀人、自營商和專業會員)。 ②場外交易市場,又稱店頭交易市場或柜臺交易市場。債券交易不在交易所,而是在證券中介機構如證券公司進行,沒有專門的證券柜臺為買賣證券提供服務。 ③第三市場。指在柜臺市場上從事已在交易所掛牌上市的證券交易。 ④第四市場。指各種機構投資者和很富有的個人投資者完全繞開通常的證券商,相互間直接進行的債券交易。 (3)債券上市程序 債券上市是指證券交易所承認并接納某種債券在交易所市場上交易。債券上市程序大致為:①發行公司提出上市申請;②證券交易所初審;③證券管理委員會核定;④訂立上市契約;⑤發行公司繳納上市費用;⑥確定上市日期;⑦掛牌買賣。在債券上市后.證券交易所一旦發現該上市債券違背基準規定,有權停止該債券上市,該債券必須轉為“整頓階段”一定時間后完全停止上市。 (4)債券交易程序 證券交易所與柜臺交易市場的債券交易程序是有區別的。 ①證券交易所債券交易的一般程序:1)投資者委托證券商買賣債券,簽訂開戶契約,填寫開戶有關內容,明確經紀商與委托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2)證券商立即通過它在證券交易所內的代表人或代理人,按照委托條件實施債券買賣業務;3)辦理成交后的手續。成交后,經紀人應于成交的當日,填制買賣報告書,通知委托人(投資人)按時將交割的款項或交割的債券交付委托經紀商,4)經紀商核對交易記錄辦理清算交割手續。委托經紀商于營業終了時按債券類別與交易所記錄核對無誤后,就受托成交的同種債券買賣雙方數額進行抵銷,抵銷后的差額與證券交易所辦理清算交割手續。隨后受托經紀商再與委托人辦理交割債券過戶。 ②柜臺交易市場的交易。柜臺交易市場的交易分為自營買賣和代理買賣兩種業務。 1)自營買賣。指證券公司作為交易商為自己買賣債券,嫌取價差。基本程序是:證券公司以批發價格從其他證券公司買進債券,然后再以零售價格將債券出售給客戶;或者證券公司以零售價格向客戶買進債券,然后再以較高的價格批發給其他證券公司。 2)代理買賣。指證券公司作為經紀人,根據客戶的委托,代理客戶買賣債券,賺取傭金。其程序與交易所交易委托類似。 (5)債券交易方式 目前世界各國常用的交易方式有:現貨交易、期貨交易、期權交易、信用交易等。 ①現貨交易。是指交易雙方在成交后立即交割,或在極短的期限內交割的交易方式。 ②期貨交易。是指交易雙方在成交后按照期貨協議規定條件遠期交割的交易方式,其交易過程分為預約成交和定期交剖兩個步驟。 ③期權交易。又稱選擇權交易,是投資者在給付一定的期權費后,取得一種可按約定價格在規定期限內買進或賣出一定數量的金融資產或商品的權利,買賣這一權利的交易即為期權交易。 ④信用交易。又稱墊頭交易,是指交易人憑自己的信譽,通過交納一定數額的保證金取得經紀人信用進行債券買賣的交易方式。信用交易可分為保證金買長和保證金賣短兩種。1)保證金買長。是指當某種證券行市看漲時交易人通過交納一定數額的保證金,由經紀人墊款代其購入證券的交易方式。2)保證金賣短。是指當某種證券行市看跌時,交易人通過交納一定數額的保證金,由經紀人貸券向市場拋售的交易方式。 ⑤購回協議交易。是在賣出(或買入)債券的時候,事先約定到一定期間后按規定的價格再買回(或賣出)同一品牌的債券。其實質與同業拆借一樣是一種短期資金的借貸交易,債券在此充當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