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門違規亂收費與搶劫有區別嗎?為什么至今沒有判刑的?憲法中‘一切權利歸人民’只是說的嗎?

熱心網友

二者受法律掉整的范圍不同,行政機關違法收費受行政訴訟法調整,而搶劫受刑法調整。二者的犯罪主體也不同,一個是行政機關,另一個是普通主題。

熱心網友

這種搶劫 是統治階級對于被統治者的 一種征服的手段。

熱心網友

它們就是搶劫,但不會太久了。

熱心網友

1、兩者的性質不同政府部門的亂收費屬于違反國家關于行政收費的有關規章制度,應該屬于違反規章制度的違紀行為,不屬于刑法的調整對象;而搶劫罪是違反刑法規定的嚴重侵財型犯罪2、兩者承擔的后果不同政府部門的亂收費行為的直接負責人員要承擔違紀的行政責任,一般有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幾類的行政處分;而搶劫罪則要承擔刑事責任。所以,并未有因為亂收費行為而受到判刑處罰的事例。

熱心網友

1、區別:政府是借助權力,有體面的頭銜,有大批人馬,這些人都有較高學歷,在光天化日之下進行;而搶劫則是一些有力無智的人短暫頭腦短路所為,一般在少有路人的地方做案。2、犯罪的人沒有判刑,不是法律不公,而是法律在某些地方被某些人掌握,暫時處于睡眠狀態,睡覺會醒,醒后會公正的。

熱心網友

因為他們是"公務員",和社會上那些不同.明白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