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剛看了回答。我想在請教一個問題,懷孕日期是以我們受孕那刻算起,還是以我們下次來月例為標準,為一個月呢?那些一個月的癥狀是會在我們受孕這個月發生,還是會在我們受孕后下一個月發生?
如果懷孕了,所說的懷孕幾個月通常是從最末一次月經第一天算起,計算預產期也是從那一天算起。(月份-3 日子+7)一些懷孕癥狀一般也就是在末次月經后三四十天就可能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