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一個女人(34歲,單身,未曾生育)同居后就離開了,等回來后她已經懷孕七個月了,她一定要和我結婚,并且要把孩子生下來。我已經不愛她;她也不愛我,不能與她結婚,更不能生這個孩子。但是為了達到她生育的目的,現在無論如何都要生,并且要和她結婚,并以此要挾我。我決心要在她不備時讓她吃下“息隱”,使她流產,可以嗎?吃下去會發生什么樣的情況?還有哪些藥物更有效、更安全?我現在已經準備好了息隱,使用的時候該注意些什么?如果你是醫生和專家,勞駕一定詳細回答我;如果你是外行就不必了。
熱心網友
流產只能在三個月內進行,上了三個月要引產,亂服藥易造成大出血,到時后果不堪設想!自己恒量吧。
熱心網友
7個月的孩子生出來已經可以存活了,他或她可是你生命的延續,勸你別作孽了,有傷陰德呀,傷了陰德將來你可能永遠不會有孩子了。再說,7個月再作藥物流產也不現實,小量用藥小孩沒反應,大量用藥孕婦有生命危險,你不想當殺人犯就別這樣做,到這個月份只能到醫院做中期引產了。
熱心網友
7個月的孩子已經是條生命了,認了吧,別殺死自己的孩子。
熱心網友
你不要命拉?如果你這么做,你等著做牢吧.亂服藥在這時及易造成大出血,到時鬧出人命來,你不得做牢.這個時候連流產都不行了,只能引產,但手術風險很大.你只有勸服她去做引產手術,說實話,我挺同情你的,既然沒有了愛,生孩子干嗎?女方不過想以此來要挾你,這樣不好.我雖然有辦法,但這個辦法太損,不能告知.請諒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