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與妻結婚整五年,婚后不久發現因患無精子癥,不能生育,多方求治,未能治愈。兩人感情無大礙(她說:假如有個孩子,即使我打罵她也不離婚)。最近,妻以我不能生育為理由提出離婚。我提出采取領養或人工授精辦法要個孩子,妻以種種理由拒絕。妻提出協議離婚,假如我不同意,她說可以到法院起訴離婚。因她已取得娘家的全力支持,現看來,離婚的結局不可避免。我有全產權的樓房一戶,是在1999年10月取得的房產權證,我們在2000年1月領取結婚證。在籌備結婚裝修房子時,她有較少部分的投入(以購置家用電器為主)。購房后,我用房證做抵押,貸款3.6萬。還貸款一段時間后,她的姐姐借給我們3萬還清住房貸款。結婚后,又借用我的親屬4萬。這些情況雙方都承認。她提出:如果我要房子,必須給她一筆錢,她說房子是我們共有財產。我認為:房子是我的婚前個人財產,不能給她,同意把她用于投入房子中的資金,補償給她,但也必須讓她償還共同的債務。請問律師朋友:一、假如我堅持不同意離婚,她起訴后,法院應怎么判決?二、假如我同意協議離婚,家庭財產怎么分割?(這種離婚情況,不是我的過錯啊!)謝謝好心人幫我解答!急盼!
熱心網友
1、孩子已經你們感情中間的一塊心病。就算此次起訴不判決離婚,以后你妻子還會繼續起訴。離婚是早晚的事。當然,第一次起訴,法官到底判不判離婚,有余地,要看法官怎么認定你們的感情狀況。2、房子歸你,確實屬于你的婚前個人財產。至于債務,如果是用于還貸款,則屬于你的個人債務。其他共同財產,應均分。
熱心網友
我認為你不同意離婚是自私的表現,而且不利于你們以后的家庭生活,這樣搞得大家都不開心,何苦來著。離婚婚后你不是已可以有更好的選擇嗎?至于你們的房子完全應該平分,除非她為了與你離婚而作出讓步。
熱心網友
1.請注意,一審法院肯定不會判離婚。2.您的房子確屬婚前財產,不在分割財產之列。本人華泰律事事務所律師
熱心網友
1、看你妻子去意已決,離婚是早晚的事,不必一再起訴拖累雙方身心疲憊。2、房子是你的,陪嫁她可以全部帶走,婚后財產共同分割。3、你們離婚原因不存在有過錯方,不涉及過錯補償,故應平等分割。4、房子的債務你承擔,她付出的還給她。你沒有義務給她買房。祝你早日找到一個欣賞你、心疼你的女性,重新組建美滿家庭!
熱心網友
你好,對于你的情況,真的很同情。一,正如上面所說,法院判決離婚的理由是雙方感情確實已經破裂,你的堅決不同意只能獲得一時的效果,從長遠來說,如果你沒有把握去挽回這份感情,提前作好離婚的準備,接受這個事實是理智的選擇。二,協議離婚的內容完全取決于你們自己的約定,法院和行政部門不會干涉過多的。你們可以以事實的情況為依據作出約定,也可以雙方都做出讓步,畢竟是夫妻一場。三,如果你們不能協議離婚,那么按照法律的規定,你婚前的房屋是屬于你自己的四,你妻子在籌備結婚的時候所支出的費用,如果你仍然主張房產的話,應該給予她支出的補償五,向她姐姐所借的3萬有兩種處理方法,如果已經在你們婚姻期間已經還清,那么在你取得房產的時候應當支付給你妻子1。5萬,如果沒有返還該債務,主張你一個人還清,因為房產最終屬于你,相當于對房屋的支出,你妻子不應該在不能取得房產的時候承擔責任。六,向你親戚所借的4萬,屬于雙方的共同債務,應該雙方共同承擔。
熱心網友
一、假如你堅持不同意離婚,她起訴后,法院可能在她第一次起訴后不判決離婚。但判決生效后半年她再起訴,法院通常會判離;二、協議離婚,雙方可以協商對家庭財產的分割,民政局對雙方的協議不會太多干涉;三、從你敘述的情況看,你對房子、共同財產的分割意向是合法的,如果去法院離婚,通常法院也會這樣判決。祝你順利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