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創(chuàng)造實實在在的東西!
熱心網友
兩類人對社會的貢獻不同。工人做的是生產的工作,公務員主要在做規(guī)范社會和生產秩序的工作。工人的高薪是由企業(yè)給的,企業(yè)的行為是商業(yè)行為,企業(yè)想給工人多少錢,由企業(yè)說了算;公務員的薪水是政府給的,政府行為有別于商業(yè)行為,它想給員工(公務員)多少錢,要考慮納稅人的意見。我是覺得,公務員不應該是社會上最窮的階層,也不可能是很富有的階層,給他們的薪水是和給他們的權力相對應的,別讓他們窮得要用權力去換金錢,這樣社會的秩序就亂了,也不能讓他們太富,政府會負擔不起。在國內,給公務員加薪的前提應該是精簡政府機構,我們不需要這么多的公務員。
熱心網友
我覺得不管是什么崗位的人 在自己的價值之內拿多高的工資都是應該的 只要對得起那份工資 就無所謂公務員不公務員的 畢竟公務員也是人 不是嗎 人都追求高質量的生活 高質量生活的實現形式條件之一就是要有充足的經濟做后盾 再說了 世界會以一個國家公務員的收入狀況看一個國家的財政收入 呵呵
熱心網友
這樣界定沒有意義,因為兩個群體都很大。這樣的界定是不符合社會發(fā)展規(guī)律的。應該按照人對社會做出的貢獻來支付薪酬,并且必須是細化到個體的,也就是說,只要你作的貢獻大,對社會的價值大,你就可以拿到高薪。一個有突出貢獻的公務員可以那比大多數工人都高的薪水,一個有突出貢獻的工人也可以拿到比大多數公務員都高的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