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個朋友現在想辦離婚手續,但他的妻子,在兩個月前拿走他十幾萬元錢,離他而去了。這次的出走不僅僅是第一次,所以他有了這個想法,離婚。可是這個女人一直沒有消息。請問如果她不在能不能力離婚手續,是否可以讓她的家屬直接代替。

熱心網友

可以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法院會根據程序讓她出庭,如果找不到,也可公告,也可缺席判決離婚的。

熱心網友

可以去法院起訴,辦事實離婚的。

熱心網友

到法院提出訴訟。

熱心網友

你就盼著她半年不回來,然后就是自然死亡了。多好呀,省多少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