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親是的事業一帆風順,但卻是個生活的弱者.我父親不工作,整天在家里喝酒,喝完酒就睡覺.什么事情都不做,沒有收入,而且對我母親很不好,最近我父親發完一次瘋后就提出離婚,我家有一套房子,值50萬左右,還有其他存款我不清楚,大約有20萬左右,父親提出離婚就要房子,我和母親當然也想要房子,并且不想再和父親住在一起,房子是當年母親單位分得我們后來自己拿錢買了下來,我今年已經21歲了,請問這種情況法院會怎么判?我和母親應該怎么做才能留住房盡量避免損失

熱心網友

依你所述情況,你已經滿21周歲了。如果你已經工作并且和家人一起生活的話,那么你也是這個家庭的共同成員。對于家庭的共同財產你也是有一部份的所有權的。如果你父母離婚,則你們先應該分割共同財產。分出共同所有的一部分,然后他們夫妻再分割他們的夫妻共同財產。妻共同財產一般是一人一半,對于房子一般是歸一方所得,但該方應當給予另一方房子價值一半的財產。

熱心網友

找到你父親違法的證據,這樣在財產分配上你們的損失會少一些。

熱心網友

你們要想留住房子,就要給你父親一定的補償,因為房子值50萬,存款才20萬,即使存款全給你父親,這樣分也不公平,你們仍要再分一些錢給你父親。你父親離婚如果不是因為他有外遇或他常實施家庭暴力等情況,你母親也沒有權利要求損害賠償。

熱心網友

因為房子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通常法院會判給夫妻雙方各一半的財產。 其他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都是雙方各判一半。 根據婚姻法的司法解釋,如果夫妻一方有過錯, 另一方可以申請損害賠償。你可以幫助你媽媽共同申請。 至于你,對于這份房產是沒有所有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