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離異,受傷害最大的是孩子。我可憐的兒子才兩歲四個月,可是他已經有了本不屬于他這個年齡應該有的深沉,兒子跟他爸爸,可是在離開后的我忍受不了骨肉分離的事實,經常找機會去見兒子,現在他讓他爸爸送到鄉下去了,我還是割舍不了對他的思念,在強忍了十幾天后,我頂著他爺爺奶奶的無理要求(母親接兒子要寫證明)把他接出來我住處住了兩天,相聚是開心而快樂的,可是分別卻是痛苦的,送兒子回去時在車上他出奇的安靜,出奇的溫順,到家門口時聽著兒子撕心裂肺地哭叫著要媽咪,我的心如刀割,我知道不見,痛的只有我自己(也許他慢慢就會忘記我),見,每一次分別對兒子都是一種殘忍,他要面對他有一個想親近卻不能親近的媽咪這個殘酷的事實,可是不見真的對他好嗎?他將不能感受到母愛,我只是想盡可能給他知道雖然他媽咪不和他住,可媽咪是很愛很愛他的(這兩天他無意識地重復著媽咪已經忘記了他這句話,聽了心真的很心酸,很痛),但是這樣下去,我也將永遠走不出這個怪圈,我終將受制于他們。我倒底見還是不見?誰能告訴我?
熱心網友
1 應當見,不要割裂了你們的感情,而且應當讓孩子體會到你的愛. 2 而且,你還可以要求法院變更監護權,如果你有撫養能力的話,因為孩子畢竟還小,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本著有利于孩子成長的原則,對那么小的孩子一般都+由母親撫養的。所以,如果你有能力,為了孩子的未來,那就把孩子要過來吧。
熱心網友
孩子是你生的,為什麼不讓你見!我真不服了!為了一時沖動離婚,后悔了吧?為了孩子怎麼就不能忍一下呀。有沒有想過孩子心理是受到怎樣的傷害?對孩子以后的發展有怎樣的影響?你們的一時沖動,將會影響到孩子的一生!看一看有什麼更好的解決的方法沒有?我衷心地奉勸你們,為了孩子冷靜的坐下來好好思考一下,把問題解決好!
熱心網友
在權力見,但如果孩子和你太痛苦就算了
熱心網友
見,等他到18歲了,就由不得他爺爺奶奶了,
熱心網友
見因為你和你前夫雖然離了婚,與你無婚姻關系,但與你兒子的母子關系是不論法律如何判決都無法改變的,你應盡你母親的責任也是你的權利來給予他應有母愛,別人無權剝奪你見你兒子的權利。何況雖然你兒子還小,但他是永過也不會忘記十月懷胎并生育他的母親的。
熱心網友
任何人都需要母愛,即使并不是天天能感覺到.應該見,還得多見.
熱心網友
應該見呀,這是你的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