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車間有27個工人,生產一種螺栓和螺母,每人每天平均能生產12個螺栓或18個螺母。假設Y天為一個生產周期,在這個生產周期內,怎樣安排才能使所生產的螺栓和螺母剛好配套?(已知每個螺栓要配2個螺母)提示:在這個周期內,每天安排生產螺栓和螺母的的工人數也可以不同。有點兒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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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車間有27個工人,生產一種螺栓和螺母,每人每天平均能生產12個螺栓或18個螺母。假設Y天為一個生產周期,在這個生產周期內,怎樣安排才能使所生產的螺栓和螺母剛好配套?(已知每個螺栓要配2個螺母)解:每個工人生產一個螺栓等價于18/12=1。5個螺母,最小公倍數(2×18,12)=36,即每個工人生產36個螺栓(3天),再生產36個螺母(2天),可達到配套要求,總共5天可構成一個生產周期。當Y是5的倍數時,可按此生產。若27個工人分工同時生產,可將27人按3:2分配,結果是16。2:10。8,實際上,人數應該是整數。所以,最接近比例為15:10,安排了25人,也就是說,這25人的生產活動不受Y天的限制;余下的27-25=2人,要完成在Y周期內螺栓和螺母的配套生產,可以讓這兩人同時生產,生產螺栓和螺母天數Y按3:2分配,也可將Y/5的余數按3:2分配。數學模型:設a人用m天生產螺栓,每天每天生產12個,共生產12am個螺栓;余下(27-a)人用(y-m)天生產螺母,每人每天生產18個螺母,生產螺母18(27-a)(Y-m)。因為配套要求,所以,2×12am=18(27-a)(Y-m)m=(81-3a)Y/(a+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