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全流通股改中,大多數公司喜歡推出方案里強調對管理層經營者進行股權激勵機制,那么請問我國有這方面規范化的體制條文嗎?有什么法規或什么條例的流程指引,如果沒有大家各公司自定合法嗎?要不要又去照搬香港的?眾多因惑繞住我村股改,故賞分請教.
熱心網友
呵呵,據悉目前證監會正牽頭制定,姑且不論是自創或是照搬,如能順利出臺,長期不夠健全的激勵機制,在方式上就有了流程指引,各上市公司都可以采照這個大框框來規范自已的行為了.聽說,本次意見稿,關健講規范,杜絕灰色地帶,讓激勵條例明文化,接著會在一些做法上,需要和,保持一致,相應依存,才能使各種限制,需要尋求到突破.所以,在我國進行股權分置改革同時建立股權激勵機制,視目前來看,時機基本成熟,故當人力也是一種資本時,大家為企業的干勁及發揮潛能的機會就大了.你村也不必太著急,大家都在等著出臺呢!這樣大家有章可循,做到嚴格執行,密切監督,這樣對上市公司和所有股東都有利.望貴村早日股改成功,也望上次送你的分,這次有機會還回了.
熱心網友
偏重國有資產保值增值,保護中小投資者利益放在嘴上.
熱心網友
那是它們別有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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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經歪念。
熱心網友
誰不愿意到這個市場上來分一杯羹呢,特別是當國家給你在市場上創造了條件的時候?傻瓜才不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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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在搭順風車,壞和尚怎么會念出好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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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