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離婚是否需要帶“所在單位、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如果需要的話,單位同事馬上都知道了,怎么避免呢?還有,必須到領結婚證的部門辦離婚嗎?如果一切材料都齊全,包括離婚協議,雙方都無分歧,到民政部門是不是馬上就可以領離婚證?謝謝大家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