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家一直很平靜地生活,我爸爸媽媽、我、我弟弟還有我爺爺,自從爺爺去世后家里就不太平了,我表姐來鬧著要分財產,她是我姑媽的女兒,我姑媽三十年前就出嫁到外省了,而且在七年前就已經死了,大家說她是不是無理取鬧?!
熱心網友
很遺憾如果你爺爺沒有立遺囑的話,她就不是在無理取鬧。你爺爺去世后如果留下遺產,那原來她媽媽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有權繼承一份,但她媽媽在七年前去世了,那么據我國《繼承法》規定:“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苯ㄗh你們作一下析產,適當地分一份財產給你表姐吧。
熱心網友
你先搞清楚你爺爺有沒有遺產,否則她無理取鬧有用嗎?
熱心網友
不是我向著你表姐,從法律的角度上來說,應該可以,應為你姑媽已經不在,而他是你姑媽得繼承人,他有權力繼承屬于你姑媽的那份財產,所以我覺得應該可以。不過他可能不是通過正規渠道去獲得應屬于你姑媽的那份財產,這樣的話他就有可能會觸犯到法律。從而使原本他能拿到的東西,離他遠去。
熱心網友
是的,如果你爺爺一直是和你們住在一起由你們撫養的話,她們沒有權利分割財產。
熱心網友
不可以,因為你爸爸媽媽他們才是第一順序繼承人,你表姐并不在第一順序繼承人的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