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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Hip-Hop? 其實Hip-Hop不僅僅是一種音樂表現形式,而是一種文化形態,它包括涂鴉藝術、霹靂舞、說唱樂和DJ打碟四部分。由此引申出的著裝、俚語都是Hip-Hop的組成部分。Hip-Hop從聽覺上和說唱樂差不多,只是里面的“零碎”更多一些,比如混音的技巧,節拍的變化等。照字面來看HIP是臀部,HOP是跳躍的意思。。實際上 , 它是一種生活文化的統稱。HIP HOP 包含了 。 DANCE。DJ 。 MC(Party里頭,用很有押韻節奏表演繞舌的人) GRAFFITI WRITING(街頭涂鴉)還有很酷的。黑人頭、裝扮。等。它是個深入黑人生活文化的精神,結合了黑人的語言,音樂,舞蹈,生活方式。。。等Hip-Hop 也有地區性  我們可以分成 New York Style 與 Los Angeles Style兩種。這個兩個地區的東西呈現兩極化的風格。例如 N。Y Style 它就是我們一般所看到的身體扭曲變形,各種街舞大串聯的風格。或許New York是Henry的大本營,所以自然而然的這個地區的Hip-Hop風格也較偏向Henry的風格,原地性的舞蹈加上身體奇怪的扭曲與Locking(鎖舞)。Poping(機器舞)。Wave(電流)這些東西的大會串,我們不難想象它正是一種黑人的隨性作風。而 L。A STYLE的Hip-Hop,它承襲延續了Mc Hammer及巴比布朗時期所流行的街舞。大動作及腳步的變化性,也保有了其勁爆的特性。只是在動作的變化上增加了許多新的花樣。也因為Hip-Hop分成了這兩大派系,所以許多舞者或雜志媒體上就不再統稱他們為Hip-Hop Dance。他們稱N。Y Style的Hip-Hop為New School。而稱 L。A Style的Hip-Hop為Street Dance  可能有許多人認為,寬松的T恤再加上仿佛隨時都會掉下來的垮褲,就是滑板裝的style,這樣的說法其實是相當籠統而粗糙的。因為寬松而輕松的服裝是Hiphop文化的特色之一,而滑板運動只是Hiphop文化中的一支主要的支流。在強調「做自己,享受生命,勇于挑戰」為中心思想的Hiphop文化中,包含許多不同的表達方示以及活動,如眾所周知滑板、雪板、沖浪、特技直排輪、特技腳踏車等極限運動,以及表現在精神層面的音樂、MC、DJ、街舞、噴畫、紋身……等,都暑于Hiphop文化的范疇。由于分支極廣,加上小弟不材,僅僅只能向各位稍微介紹其中較偏屬舞蹈的部份,如果所述部分有所錯誤或遺漏,還請各位多多包含并且指正,以期給各位網友最正確的Hiphop信息與觀念。  服飾(attire)   Hiphop文化中,最容易被大眾所接觸的即為衣著了。而大家印象中的超大尺碼服飾可算是其中的經典風格。據說這種穿法的來源和Hiphop文化的發源有密切的關系。原來Hiphop文化是早在70年代,由當時美國所謂的次等公民,即黑人、猶太人、墨西哥人……等有色人種所發展而來(所以又有人稱Hiphop文化是次文化)。在當時美國的有色人種經濟狀況都不如白人來得優渥,然而小孩子卻生的比白人多,為了讓這些長的快的小孩子不至太快淘汰衣服,所以經常購買尺碼較為大件的T-恤,不但可以穿的比較久,也可以一代傳一代,讓弟弟穿哥哥的舊衣服;再加上Hiphop文化運動味重,寬松的衣服方便多了,因此演變出現在眾所周知的大尺碼穿著方式。然而寬大并非Hiphop穿著的全貌,仔細的細分,還是有差別性;玩滑板的朋友喜歡穿著滑板鞋,對于從事滑板運動時比較得心應手而且也比較耐操,并且搭配滑板品牌的服裝,如DVS、PTS、VOLCOM、EXPEDITION、DC……等皆是滑板運動用品中的著名品牌;而街頭舞者較喜歡穿著Nike、adidas等運動品牌的簡單樣式球鞋,表現出干凈俐落的風格,而更有一說指出adidas的鞋款多半為玩地板動作的舞者所喜愛;而在街服的品牌上,有知名的ESDJ、TRIBAL、JOKER、FUBU……等,而名牌服飾Tommy Hilfiger、POLO Sport、Nautica、OAKLEY及運動品牌Nike、adidas也都是廣受舞者歡迎的品牌。然而在所有服飾中又有區分Old School及New School的風格,東岸和西岸的Style等…。。如果各位想清楚的了解,或許走一趟街服店會有更清楚的概念。  噴畫(graffiti)  即街頭涂鴉,常見于美國次級住宅區的小巷道上或地下道及地鐵站。噴畫家以噴漆作畫于墻上,用以表達其所想宣告的意念或想法或是幫派用以劃分地盤;從60年代末發源至今,漸漸成為一種街頭藝術。只是政府單位多半視為有礙市容,所以噴畫家多半過著和條伯玩躲貓貓的生活,要不然就是在自己或朋友的店家鐵卷門上作畫了。今日的臺北、臺中、臺南及高雄都可以看到噴畫的芳蹤,尤其以市臺北東區ATT后面的墻壁及臺南東云紡織廠外的圍墻最是經典,只是作成于多年前,現在多已遭破壞,不復原貌  DJ與MC(disc jockey & master of ceremony) DJ指的是播放唱片機器的操作員,當然如果只會放CD是不夠的,要有相當的音準及節奏感,才能將兩首不同的歌曲漂亮地混音;更高的技巧是scratch,也就是所謂的刮唱片,制造出尖銳的音效;別以為只要用手指頭在唱片上磨動即可,還要顧慮到曲子的拍子,也要能制造出變化多端的音效才能有效的帶動舞客的情緒。而由DJ所喜好的音樂類型也可以看出DJ的風格,一般pub多半放的是電子及house類型曲風,而Hiphop DJ較為少見于pub中出沒。  再談到 MC,MC并不是指女性朋友一個月會來探訪一次的好朋友,而是指party中帶動氣氛的主持人(master of ceremony)。在臺灣,經常由DJ兼任。不過,MC其實不是這么輕松可以勝任的。一個好的MC要能帶動眾人的情緒,對著眾人說話,以人聲制造節奏以及模仿機器所發出聲音如鼓聲或scratch等等,所以演變為rap等說唱技巧。也因此,MC歌手也多半借著rap的內容表達出深層的人文關懷或對社會亂象的不滿,與聽眾達到思想上的交流。 DJ全稱Disco jockey可以理解成DISCO舞廳的司儀或唱片騎士,也可以是:廣播電臺流行音樂播音員,流行音樂節目主持人 (disc jockey)(補充)如果要講什么是DJ,必須從DISCO的發展講起。     早在一次世界大戰之前就已經有DISCO存在,不過那時侯沒有現在這么瘋狂、這么HIGH,充其量只不過是一些節奏強勁一些的音樂,DJ那時侯只是在幕后的節目主持,就好象現在廣播的主持一樣。    1972年"Cherry Lips"樂隊的一首"Playthe Funky Muisc"才能算是DISCO的真正起源。這種音樂風格在當時的時代環境下馬上受到廣大青年朋友的青睞,后來被命名為 “Funky”,一直到現在還深受人們的喜愛。而“DJ”則從幕后轉到了半幕后,參與了一些演唱、音樂制作和演唱會的主持等幕前工作,還不能稱為專業的“DJ”。    到了1981年,一個大家都非常熟悉的時代出現了--霹靂舞的時代。霹靂舞的一直風格延續至今變成了大家知道的一種風格。他們同樣源自黑人街頭音樂,有著同樣的特點--就是在97年風靡一時的“RAP”。“DJ”在1981年便正式有幕后轉到前臺,負責在各種音樂中挑選出適合的音樂放給客人們聽。當時還沒有CD啦、LD啦,DJ只是在玩一些叫做“Record”就是我們稱之為膠木碟或唱片(我們專業叫大盤)的東西。    DJ必需的東西---唱盤機,不要以為這無關緊要,沒有唱盤機就不會有DJ的存在。“Technics”公司是到現在還在唱盤機制造業中的龍頭,沒有一個DJ會不知道這家公司開發制造的膠帶式唱機和一直到現在的石英式唱機,但鮮為人知的是“Technics”早在1979年就出產了第一臺專業的唱機,為DJ這一特殊的行業奠定了基礎。    在八十年代初,DJ們還不會充分發揮唱機的優點,只是機械的操作。到了八十年代末期,不知誰發明了一種叫做scratching records(搓碟:就是現在你們見到DJ在不斷搓一張唱盤,配合節拍發出吱吱吱的聲音。)的玩法,把DISCO推向了它第一個高潮。之后,DISCO在卡拉OK出現的強力沖撞之下消沉了數年,在95、96年又以訊雷不及掩耳之勢再次席卷世界,它又回來了。    現在,是DISCO以及DJ的全盛時期,各種新風格的音樂層出不窮,搓碟的手法越來越不可思議。DJ這兩個字已經代表了最新、最勁、最毒、最HIGH的Muisc結合HipHop的其它元素共同推動HipHop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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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p-hop:起源于美國街頭的即興舞蹈,也稱streetfunk,現在泛指流行音樂中的輕,中搖滾類音樂!DJ:(廣播電臺)流行音樂播音員,流行音樂節目主持人 (disc jocke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