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美國公認會計原則沒有分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規定收入如何進行確認,僅在第5號概念公告中提出了一個通用的原則,即收入確認需符合以下兩個條件: ?。?)已實現或可實現。對于產品(貨物或勞務)、商品或其它資產,在其已轉換為現金或收取現金的要求權時,才能確認為收入已實現。 (2)已贏得。當某個個體實際完成了它為享有收入所代表的利益而必須完成的工作時,收入才算已贏得。這與我國準則的規定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