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男方為北京市城填戶口,女方為外地城鎮戶口,婚后女方想將戶口申請落為北京市城鎮戶口并更改名字,請問該如何操作?
熱心網友
北京市警務公開第2章 辦理申請在京入戶 第七條 夫妻投靠辦理在京入非農業戶口 應到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 (一)入戶條件: 1、投靠人年滿45周歲,且結婚滿10年; 2、投靠人超過45周歲不超過55周歲的,結婚應滿5年;超過55周歲的,結婚應滿2年; 女方必須符合以上條件才能落戶北京,具體操作程序如下 第6章 戶籍管理第2節 辦理申請在京入戶第二百七十八條 妻子投靠丈夫申請入戶應向其丈夫戶口所在地派出所交驗的證明材料:(一)入戶申請書; (二)入戶人及隨遷人口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結婚證(三)入戶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四)被投靠人的居民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 (五)其他相關證明。 公民申請更改姓名按如下規定辦理: (1)凡因戶口登記部門工作失誤造成公民姓名差錯的,由造成差錯的派出所出具證明,經現戶口登記地派出所所長批準后,給予更正。 (2)未滿十八周歲的公民,要求變更姓名的,由本人或監護人寫出書面申請,在校學生由學校出具證明,經派出所所長批準后,給予變更。被收養或被認領的的人,年齡較大的需征得本人同意。 (3)原冠夫姓的婦女申請去掉夫姓,或稱氏改為姓名的,以及僧、道、尼由法名改為俗名的,經派出所所長批準后,給予變更。 。
熱心網友
樓上好所的對,有具體的規定。 不過,沒有特殊的理由,在北京申請落戶是很難的。 沒有聽說現在個別的專家,又要求提高外地人進京的門檻了!有的人顯然是以北京人自居。且居高臨下看北京之外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