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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心網友
葛珊南、丁偉曉律師網談家庭暴力 [網友anne]問:家庭暴力的概念到底是什么? [嘉賓丁偉曉]答:家庭暴力是指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后果的行為。 [網友多多]問:家庭暴力是如何界定的?父母打孩子,孩子該如何保護自己? [嘉賓丁偉曉]答:家庭暴力是指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后果的行為。通過情況下,對于父母的暴力行為,可以通過有父母所在單位或居委會或村委會,進行說服教育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情節嚴重,可以對未成年人的監護人進行變更,觸犯刑律的,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網友jane]問:家庭暴力可以做為離婚的理由么? [嘉賓丁偉曉]答:根據我國修改后的《婚姻法》第三十二條實施家庭暴力的若調解無效,應當準予離婚。 [網友多多]問:家庭暴力是如何界定的?父母打孩子,孩子該如何保護自己? [嘉賓葛珊南]答:按照最高法院對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釋(一):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強制手段,給其家庭人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后果的行為。有學者提出,家庭暴力不僅僅是指身體上的暴力、應當還包括精神上的暴力、性的暴力、經濟暴力,還有冷暴力,冷暴力就是指冷漠、不理等。老百姓一般性的理解就是指司法解釋的。我覺得父母打孩子要看情況,如果僅僅是輕微的毆打,是為了教育、懲罰孩子,則不能稱之為家庭暴力,只是一種教育孩子的方法,或許這種方法比較簡單。如果孩子已經成年,跟父母有觀念上的差別,導致父母打他,或者說父母對孩子有一種暴力、虐待,那就要另當別論了,可能就要涉及到司法、法律來干預了。如何保護自己呢?如果你是一個成年人,問題很嚴重,就像一般性的其他的家庭暴力,你可以報警,請求居委調解,或者到雙方的單位工會去作調解,以保護自己的人身權利。 [網友jane]問:家庭暴力可以做為離婚的理由么? [嘉賓葛珊南]答:婚姻法第32條關于離婚的理由時面就包括家庭暴力。嚴重的家庭暴力還可以要求有過錯人,也就是施暴人對無過錯方進行損害賠償,但是原告方必須要舉證,有比較充足的證據證明對方有嚴重的家庭暴力行為,才可以請求損害賠償。證據通常是報警記錄、驗傷單、照片、證人證言等。如果是偶爾為之的一兩次的比較清微的毆打行為,蠻難被法官認定為家庭暴力。原告方要求損害賠償的請求,通常也比較難得到法官的認可。 [網友啊啊]問:對施暴者可以治安處罰么? [嘉賓丁偉曉]答:對于家庭暴力的施暴者可以根據其暴力程度由公交機關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進行治安處罰。處罰方式有:15天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罰款等。 [網友阿寶]問:發生家庭暴力該如何尋求幫助,有哪些途徑? [嘉賓葛珊南]答:婚姻法第43條規定,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所在單位予以勸阻、調解;對于正在實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提出請求的,公安機關、居委會、村委會應當予以勸阻和制止;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受害人提出請求的,公安機關應當按照治安管理條例的規定對施暴者進行行政處罰。處罰的方式通常是拘留或罰款。但據我了解,實際生活中,公安機關者對施暴者進行拘留或罰款的都比較少,原因是家庭暴力發生在家庭內部,報警人往往是對了警告對方,而并不希望家里人受到嚴厲的制裁,這也導致了目前公安部門對家庭暴力的重視不夠,處罰的力度也很小。我再提醒大家一句,如果有家庭暴力發生,必須在24小時之內要求警方開具驗傷單,去指定的醫院驗傷,這個驗傷單是法院受理案子時比較看重的一個證據。 [網友abc]問:怎樣證明發生過家庭暴力呢? [嘉賓葛珊南]答:受害人要在第一時間留下自己受到傷害、受到暴力的證據,比如說被打部位的照片(有青、有紫、有腫的照片)、驗傷單、看到別人打你的現場證人、或者說有錄音錄像則更好、你第一時間報警的記錄,這些都能證明你受到過家庭暴力,這些證據也是你向法院要求離婚,或者向對方要求賠償的依據。 [網友阿姨]問:離婚后還是遭到前夫的暴力,怎么解決? [嘉賓丁偉曉]答:前夫在離婚后的暴力行為不再構成家庭暴力,而是通過意義上的侵權行為。你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你前夫的暴力行為損害后果非常嚴重,則可能被檢查機關提起公訴。 [網友瀝瀝]問:發生家庭暴力怎么告? [嘉賓葛珊南]答:如果是夫妻之間的家庭暴力,輕微的,你在離婚時提出賠償,如果你不離婚,也可以請求民事賠償。如果是嚴重的,可能構成刑事上的傷害罪,如果是輕傷,屬于自訴案,也就是由受害人自己到法院里面去告對方,要求給對方以刑法上的刑事處罰,法律規定是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嚴重的,比如說導致對方受了重傷,或者致殘等,這就可能構成公訴的刑事案件,這個就由公安局偵查、檢察院起訴、法院判決,刑期也很重,3-7年,甚至更重。如果是非夫妻之間的家庭暴力,就不存在離婚的時候提出賠償的問題,別的途徑都是一樣的。 [網友黃小姐]問:家庭冷暴力 [嘉賓丁偉曉]答:冷暴力,一般是指不通過毆打等明顯的暴力方式所做出的行為,通常表現為冷漠、輕視、放任、疏遠等。是一種隱性的暴力行為,這種行為在現代家庭中比較多見,但較少被認為是家庭暴力,在國外立法中,冷暴力已經明確作為家庭暴力的表現形式之一,但我國立法對冷暴力問題沒有作出明確規定。 [網友555555]問:受害者提出賠償可以嗎?怎么賠償? [嘉賓葛珊南]答:如果是夫妻之間的家庭暴力,受害者也就是無過錯方可以在離婚案件審理的同時提出請求損害賠償,這個賠償通常包括物質損害和精神損害,賠償的金額在目前上海的司法實踐中掌握在人民幣5萬元以下。新婚姻法頒布以后才有的這個規定,因為時間不長,所以在上海這樣的案例還很少。另外,不管是夫妻之間的,還是非夫妻之間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權要求對方賠償自己的醫藥費、誤工費、交通費、營養費等,如果家庭暴力很嚴重,使受害人致殘,還可以要求對方賠償傷殘補償金。具體的賠償標準和金額都有明確的規定,這里不便一一展開。 [網友lucy]問:到底是居委會管這個還是派出所管這事? [嘉賓葛珊南]答:應該兩者都管,居委會通常只有調解、勸說的功能,而派出所除了勸說、調解以外,還有行政處罰的功能,就是按照治安管理條例對施暴者進行行政拘留和罰款等。 [網友打老婆]問:家庭暴力不僅僅是打老婆吧?! [嘉賓丁偉曉]答:從被施暴對象來講,夫妻、父子或相關家庭成員之間,都可能發生家庭暴力,而不僅僅是丈夫打老婆。從行為的方式來講,毆打僅是暴力行為的一種,其它行為方式有:語言暴力、性暴力等等。 [網友朱先生]問:她不理我是不是家庭暴力? [嘉賓葛珊南]答:她不理你是一種冷漠、冷淡,證明你們沒什么感情,也就可以把它歸入冷暴力的范疇。如果你們是夫妻,證明你們沒什么夫妻感情,建議你多跟她溝通,打開她的心結。 [網友小丁當]問:冷暴力、精神暴力是否歸納其中? [嘉賓丁偉曉]答:廣義的家庭暴力,相當包括冷暴力和精神暴力,但我國目前立法對于這兩種暴力行為,尚沒有作出充分的、明確的規定。 [網友提問]問:我經常受丈夫謾罵\侮辱、輕視、很是刻薄!但是并不動手,這算不算? [嘉賓葛珊南]答:這是一種比較典型的精神暴力,是一種精神上的遠離、一種冷漠,這也是現代人感情不好的一種通常表現。這種精神暴力很難取證,如果你想改變這個現狀,建議你通過朋友、親戚與你丈夫溝通,把問題解決。如果不奏效,那你可能要做好離婚的準備。 [網友小審]問:單單家暴可以起訴么?我并不想離婚,怎樣可以制止呢? [嘉賓葛珊南]答:如果你不想離婚,任何一種對家庭暴力的起訴都是對夫妻感情的一種損害,恐怕會與你不想離婚的宗旨相反。我認為可行的方法只有與對方溝通,弄清對方施暴的原因,找到解決的方法。與此同時,留上一定的證據,以備將來走司法途徑。 [網友衛女士]問:孩子不聽話,打,算家庭暴力嗎 [嘉賓丁偉曉]答:父母為了教育孩子,小以懲戒是出于父母的良苦用心。但是,父母的教育方式應當以合法、合理為前提。如果父母教育孩子的方式對孩子身心,造成嚴重傷害,則構成家庭暴力。對于您咨詢的問題,律師建議父母和子女之間,應當建立良好的溝通,而不是拳腳相向。 [網友疑惑]問:為什么男人愛用拳頭解決問題? [嘉賓葛珊南]答:這不是法律問題,這是一個比較復雜的社會學、生理學的問題。我認為,這里有人的個性、人的修養,以及觀念方面的問題,比如說北方的男子、文化水平低的男子、從小生活在父母感情不好的有庭中的男子、童年受過虐待的男子、以及不愛對方,但又無法啟齒的男人,通常會用家庭暴力來解決問題。我在實踐中還碰到過這樣的情況,女人罵男人,女人伶牙俐齒,男人無以對答,只能揮起拳頭。另外,還有一些傳統觀念導致的家庭暴力,認為“娶來的媳婦買來的馬,任我騎來任我打”,妻子不生育或生育女孩而遭到丈夫的暴力侵害也很多。 [網友王小姐]問:面對家庭暴力,女性該怎么辦 [嘉賓丁偉曉]答:面對家庭暴力,女性應當積極采用法律賦予的救濟手段,例如:向公安機關投訴或要求居委會等基層組織予以勸阻或直接,訴諸法律。一味的忍讓,對于問題的解決并無好處。 [網友瑞一幼老師]問:我家隔壁住著一位有點低能的孩子,經常遭到打罵,這算家庭暴力嗎? [嘉賓葛珊南]答:不管是不是低能,小孩子都不能輕易的去打罵。我認為尤其是低能的孩子,他的理解力和自理能力都比較差,更應當對他有耐心和愛心。如果父母對低能的孩子打得很嚴重,當然算家庭暴力,鄰居或者知情人都可以向居委反映、向派出所報警。嚴重的程度一般是指達到了虐待地步。 [網友衛女士]問:家庭成員指哪些?兄弟姐妹是否也算?如果不是住在一起是否也算?家庭成員請別人來打是不是也屬于家暴范圍? [嘉賓葛珊南]答:家庭成員通常是指生活在同一屋檐下的人,比如說父母、子女、祖父母等,如果不在一起生活的兄弟姐妹、親戚朋友參與毆打,就超越了家庭暴力的范圍,就算一般的傷害案,和一般的毆斗,應該通過報警來解決。如果情節輕微,也可以家庭內部解決。 [網友瀝瀝]問:發生家庭暴力怎么告? [嘉賓丁偉曉曉]答:如果已提起離婚訴訟,那么可將夫妻間的家庭暴力作為離婚的理由。對于非夫妻間的家庭暴力行為,可以通過民事訴訟的方式,要求施暴方承擔侵權行為的相應法律后果。 [網友思幼老師]問:對于家庭中出現的暴力行為,作為女性該如何尋求解決的途徑? [嘉賓葛珊南]答:如果你不想離婚,想保全家庭,如果家庭暴力也不嚴重,那么你可以通過親戚朋友的勸說,找他談心,寫信等方法找出問題的癥結,把矛盾解決。如果家庭暴力嚴重,恐怕你不想離婚也難,如果你因為孩子小等因素不想離婚,那么你還是得去找居委、找警署調解,給對方一些行政處罰,同時留下你受到家庭暴力傷害的證據,同時想方設法更好的保護自己免受更大的傷害。 [網友王小姐]問:可是,有時候把事情的影響面擴大了,反而容易造成家庭破裂,有些女性朋友為此很矛盾 [嘉賓丁偉曉]答:你反映的情況在現實生活在中確實存在,為了家庭和睦可以通過勸阻、調解的方式解決暴力問題。但是,對于矛盾比較激化的情況,通過勸阻可能無法解決,所以在顧及名譽和解決暴力問題之間,有時可能需要作出選擇,相關機關對于家庭糾紛會盡量采用,不擴大負面影響的方式予以解決。 [網友小許]問:遇到不順心的事,經常在家摔東西,是暴力行為嗎? [嘉賓葛珊南]答:嚴格的說,摔家庭的物品不是法律意義上的家庭暴力,如果將物品往受害人身上擲,導致受害人身體受到了傷害,就是一種家庭暴力了。摔東西通常表現出一個人脾氣不好,有怨氣,也證明有家庭矛盾,但還不是家庭暴力。 [網友王小姐]問:有些女性自我保護意識不強,這樣才能提高她們的意識,可以通過哪些途徑 [嘉賓丁偉曉]答:女性提高自我保護意識,是十分必要的。可以通過自學相關規定或向有關人士咨詢的方式,提高意識。自珍、自愛、自強,應當是現代女性具備的時代特點。如果您有需要可以跟婦聯相關組織、法律界人士溝通。 [網友嚴慧]問:孩子不聽話把她關起來算不算家庭暴力 [嘉賓葛珊南]答:如果偶爾為之,時間很短,是父母教育孩子的一種手段,但不是高明的手段。如果經常這樣,我認為是一種家庭冷暴力,是對孩子的一種冷漠、一種隔離。經常為之,對孩子的身心成長非常不利,父母應當改變這種教育孩子的粗暴方式。 [網友嚴慧]問:如果有第三者參與的家庭暴力可以用什么方式來解決 [嘉賓葛珊南]答:你是指由于第三者插入導致的家庭暴力,還是指第三者一起參與進行的家庭暴力。前者與通常的家庭暴力一樣的處理方法;后者如果第三者作為主要施暴人,則受害人可以向他提出賠償,乃至于進行刑事上的處罰。 [網友瑞一幼浩浩]問:如何轉移家庭暴力行為的發生? [嘉賓葛珊南]答:你的轉移是什么概念?是制止事件的發生,還是指逃避? [網友敏敏]問:孩子不聽話,用暴力行為來嚇唬他,結果孩子用暴力行為欺負同伴,家長該怎么辦? [嘉賓葛珊南]答:我認為孩子不聽話也不能用暴力行為來嚇唬他,可以用其他方法教育及懲罰他。如果一個孩子從小生活在充滿暴力的家庭中,那他對同學、長大了對同事、乃至于以后對自己的伴侶,都會情不自禁的用暴力的方法來解決。這是家長的問題,而不是孩子的問題。 [網友浩浩]問:暴力行為的發生最好解決的辦法是什么? [嘉賓葛珊南]答:首先避免正面沖突,以防后果更為嚴重。如果問題嚴重,還是要向社會求助,通常就是向單位、居委、警署求助。 [網友太平]問:怎樣才算法律意義上的家庭暴力 [嘉賓葛珊南]答:在以上答案中已有講述,請參閱第一個問題的答案。 [網友瑞一老師]問:暴力行為的發生是建立在什么基礎上的,女性如何來預防? [嘉賓葛珊南]答:建立在綜合因素基礎上的,既有生理、心理的,又有矛盾沖突,還有修養、觀念等方面的因素,當然還包括感情基礎。作為女性,如果預感到對方是有一個有暴力傾向的人,應當有較強的自我保護意識,通常不要激化家庭矛盾,不要正面沖突。如果發生了第一次家庭暴力,就必須認真對待,不僅要報警,留下證據,而且要給對方敲起警鐘,給對方一定的懲罰和教訓,絕不允許發生第二次,這樣就可能不會形成家庭暴力的習慣。 [網友太平]問:發生家庭暴力行為后報警有用嗎 [嘉賓葛珊南]答:一般說報了110,警察都會到場,但是如果情節比較輕微,警察僅僅勸說而已。受害人應當主動提出要求警署開驗傷單去驗傷。如果情節嚴重,警察會比較重視,把施暴者帶到警署做筆錄,或者進行一定的行政處罰。 [網友龍龍]問:如果孩子是家庭暴力發生的禍根,可是他未滿16周歲,像這類案件怎么處理? [嘉賓丁偉曉]答:你的問題不是十分明確,你所指的禍根,是指家庭暴力的原因還是家庭暴的施暴者。 [網友太平]問:為了教訓對方可以要求賠償嗎? [嘉賓葛珊南]答:賠償不是為了教訓,只有有了損害才能要求賠償,這個損害通常包括物質和精神兩方面。物質損害是指前面講到過的醫療費、誤工費、營養費等;精神損害的賠償只有在家庭暴力非常嚴重的情況下才會得到法律的支持。得到的賠償對受害人是一種安慰,對施暴者也是一種懲罰和教訓。 [網友龍龍]問:是指原因,不是施暴者? [嘉賓丁偉曉]答:父母教育孩子不應該簡單粗暴,小孩子也應當接受父母合理的規勸。 來源:東方網。
熱心網友
首先我覺得應該弄清楚出現這個問題的原因,在搞清楚是誰的問題之后,具體問題具體解決了。只要兩個人感情沒有問題,“冷暴力”很容易消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