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一年后一方意外死亡(車禍)有賠償金,死亡者與前妻已離婚,但與前妻有子女,另一方是否有權獲得賠償金?

熱心網友

死者與另一方同居期間并沒有進行結婚登記,是非法同居。在非法同居期間,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繼承遺產的,可根據他們兩人互相扶養的具體情況,作為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分得適當的遺產。一方意外死亡后的賠償金應為他的遺產,他的法定繼承人包括他的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等。與死者同居的另一方只能根據他們兩人互相扶養的具體情況,作為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分得適當的遺產。

熱心網友

不能。死亡者與前妻的繼承法律關系因為離婚已經割斷;同居不是一個法律概念,也不產生法律意義上的法定繼承關系,繼承法律關系的產生以結婚登記為標志。因此,死亡一方的賠償金,應作為被繼承人財產的一部分,由其法定繼承人,也就是死者的兒女父母作為第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來繼承。樓下的,現在法律上已經沒有非法同居一說,已經去掉了非法二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