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在的單位結構比較復雜,總公司統一調派,分支單位負責人只負責協調和監督的作用.公司在起步階段,人力資源嚴重不足下,競爭也不是很激烈,多數人來是混口飯吃,也就沒什么所謂.我在分之單位上班也有1年的時間了,我自己很喜歡現在的工作,本是抱著認真學習和工作態度,發揮自己的專長以博得領導的認可與重用,這一年的工作中的表現多多少少公司領導有所了解,但因為一些私人原因前段時間向公司提出辭職,我承認這個決定沒有經過慎重的考慮,但是經過公司部分領導的一再挽留和自己從新考慮過后,我還是留了下來,但現在的出現了麻煩的問題:公司領導覺得我都是提過辭職的人,現在的公司的出外學習和培訓的項目,也就沒有我的份.(之前對我還有個培訓計劃的,現在也只字未提了),以前的分支負責人比較負責,現已經離職了,現在來的負責人也是來混日子混工資的,有錯就推給下面的人,有功就自己領,所以指望他是沒有用的,我現在該怎么做啊

熱心網友

如果你說的情況都是真實的,我覺得兩條路:1、跟大家一樣混日子;2、重新辭職,真辭職。你的問題在于上次辭職的結果是留了下來,領導會認為你是用辭職來換某些條件,所以對你有想法也是正常的,這道裂縫要想彌補是很困難的,套用一句不恰當的話:病來如山倒,病去如抽絲,除非你有個特別的機會讓領導重新認識你。所以我才提出上面兩個選擇,供你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