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985年應聘到某縣工作,未打遷移證,該縣為我重新辦了戶口。我走時,我原來所在戶口的那個縣轉成了民族縣,我父母和弟弟全都轉成了少數民族,他們把我的民族身份也轉成了少數民族.我現在想在我現在工作的這個縣改變民族身份,該怎么辦?
熱心網友
因為你原來有戶口。你也明白,在中國每個人只能有一個戶口,有兩個戶口是不合法的。就你而言,根據戶籍管理的規定,你后來重新辦戶口不合法。現在,你可以向有關部門說明情況,撤銷現在的戶口,將原來的戶口遷過來。如果不方便,還可以通過合法手段在現在的戶口登記中變更你的民族成分,詢問一下變更成分需要什么手續。只要手續合法是完全可以變更的。我看,第二種方法更方便。
熱心網友
不可能了怎么這么說呢?首先你在工作地重新辦的戶口即是當時用某種理由搪塞之后才按非正常程序為你辦的新戶口,實際上這是違法的,但到現在已經可以認定事實了.如果你還想把以轉變民族的原戶口遷過來,除非承認違法入戶的事實,否則不是不打自招嗎?以上為個人理解,因我不太懂戶籍管理方面的知識,還是建議你找有關部門咨詢一下!
熱心網友
你現在面臨的是有兩個戶口,因為你當時辦理民族縣戶口的時候并沒有遷移證,所以,你原戶口并未取消。現在,你只要選擇一個戶口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