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有聽說過這回事嗎?——剛大學本科畢業的出來工作的教師在第一年內的試用期是不可以結婚的。否則所有的獎金都沒有,還會被開除。。。這是我今天才從校長口里得知的。。。我剛結婚了。還在試用期的。我該怎么辦?!有這樣的相關文件嗎??我所在的工作地區是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希望有關專家或見過相關文件的人給我意見。。。我是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去結婚登記的啊!
熱心網友
不要擔心,學校的規定是不合法的,放心吧,好好干你的工作,不至于讓學校因為工作業績問題而辭退你!如果學校以他的土政策規定為理由而辭退你的話,你完全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或者提起訴訟!
熱心網友
呵呵這樣的規定是不合適的再說了你不告訴他們就是了
熱心網友
學校這樣做是想要些年輕的老師去陪上級領導才不準結婚的,而你也已經登記,還管他這么多,況且從法律角度看根本沒可能有這樣的規定的,單位無權對你私人生活進行干涉.如果試用期到,單位以這樣的借口取消對你的錄用,你大可憑這點把學校告了,這種方法就是現在人保護自己權益需要做的.
熱心網友
從法律的角度上看,應該沒有這樣的規定,那根本就是你在的那所學校自己制定的。你可以到當地勞動部門了解或是自己看一些這方面的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