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沈陽人,現在北京工作,2001年中專畢業,畢業時學校在郵寄檔案時發生丟失,我于2002年從本校補辦了一份,(只有中專時的部分記錄),然后檔案就一直放在沈陽家中.我現在想把檔案存放在我單位的開發區人才交流中心,不知道需要什么手續?

熱心網友

把檔案交給本單位的人力資源管理部門,由他們向人才交流中心委托保管,要交保管費,費用由單位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