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孕婦在醫院做檢查時醫生說寶寶一切正常,但寶寶出生卻發現心臟有問題。那么病人家屬能就此起訴院方嗎?這算不算醫療事故啊,打官司勝算有多大啊?希望這方面的專家能提供見解,謝謝!

熱心網友

那要看你是否做了有關檢查,如B超,如果做了就有可能是醫院的責任還有就是并不是所有的都能查出來,要看是什么病,心臟方面的病有好多

熱心網友

這不屬于院方的責任,因為現在的B超孕期只能看到你的寶寶外型上有沒有畸形,看不到心臟。這是診療儀器的限制,和院里沒什么關系。

熱心網友

院方沒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