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生于1984年,這家公司成立于1994年,本來不叫現在這個名字的,1997年改成和我姓名相同的名稱。假如我將來也成立了一家公司,我也想用我的名字來作為公司的名稱,我該怎么辦?國家的相關法律中有這方面的規定嗎?對我的姓名我享有哪些權利?請高手賜教,本人不勝感激!

熱心網友

對方有沒有侵權關鍵就是看相關消費者有沒有把你本人和使用你名字注冊的公司聯系起來。如果答案是肯定的,對方就屬于侵權,你可以以對方侵犯你的姓名權,不正當競爭為由(混淆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起訴對方,要求對方停止使用你的名字作為公司的字號,并賠償你損失。如果答案是否定的,對方就不構成侵權。你可以想一下,中國的公司那么多,人也是那么多,在給公司起字號時,因為字號要登記,怎么會考慮到侵犯一個陌生人的姓名權呢?再說姓名又不經登記,按照法律,不經登記就沒有對抗效力,任何人和個人多可以自由使用,特別是給公司起字號和給人起名字,除非惡意使用才構成侵權。

熱心網友

姓名權是公民的基本權利,我國《民法通則》第99條第一款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钡?20條又規定: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可以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并可以要求賠償損失。用公民的姓名作為公司名稱是商標注冊的相關問題,主要是姓名商標不得和他人在相同或者類似的商品上在先申請或者已經注冊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不得和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不得有害于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就姓名商標而言我國沒有較具體的保護和規定,且因為中國人的姓名相同的很多,所以在商標審查的時候只要符合法律的相關規定就可申請商標注冊,所以可能導致自己的姓名被注冊成為他人的公司名稱。

熱心網友

你首先可以與這家公司協商,可以以協議的方式有償使用你的名字。其次可以通過調解或者仲裁,最后,為了你的尊嚴,你只好走上法庭,因為現在我們國家非常重視人權問題,你一定可以贏回你的尊嚴的

熱心網友

我國的公司名稱登記是以地域和行業來劃分的,如果你和那家公司不在同一行政區域內,或者在同一行政區域內但從事的是完全不相同的行業,只要經過工商合法登記,你們可以在各自的行政區域和行業內,合法使用自己的姓名作為企業名稱,但如果這加公司的名稱中帶有“中國”,或者與你在同一行政區域內,并和你從事相同或近似的行業,你的企業名稱就不能登記成功,你如果使用這樣的企業名稱也有可能侵權。你如果覺得自己的名字有商業價值,可以查詢一下是否能注冊商標,可以從商標方面進行保護,如果注冊成功,就算你以后的公司不是用你的名字命名,但你也可以使用自己名字命名的商標。如有其他商標問題歡迎咨詢renajia@

熱心網友

你是自然人,他是法人,你們不是同一類型他注冊在前,你再注冊新公司,工商局在名稱核準時就不會通過所以,你不能使用自己的名字注冊新公司

熱心網友

趕問英雄貴姓?

熱心網友

  姓名權是公民的基本權利,我國《民法通則》第99條第一款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钡?20條又規定: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可以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并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用公民的姓名作為公司名稱是商標注冊的相關問題,主要是姓名商標不得和他人在相同或者類似的商品上在先申請或者已經注冊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不得和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不得有害于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就姓名商標而言我國沒有較具體的保護和規定,且因為中國人的姓名相同的很多,所以在商標審查的時候只要符合法律的相關規定就可申請商標注冊,所以可能導致自己的姓名被注冊成為他人的公司名稱。

熱心網友

應該沒有侵權,人名與公司名相同,是一種偶然現象,就像人與人名字相同一樣,你以后如果要以自己的名字來注冊公司,只要通過商標局和工商局審查,就可以,只要不是在惡意的情況下,不存在不正當競爭的問題,就沒有什么.

熱心網友

我國法律并沒有對名人名字有特別規定,名人名字并不屬于不得作為商標的行列,“根據《新商標法》,國家商標局商標評審委員會對姓名權不進行實質性的審查,任何人均可將姓名進行商標注冊(包括名人),所以只要符合《商標法》,就能通過初審,若在3個月初審公告期內無人提出異議,該商標則順利注冊?!?/p>

熱心網友

去找律師幫忙

熱心網友

注冊公司名字是先入為主的.人家先成立并已注冊就享有名字的使用權.你作為后者沒有權利來重新用這個名字來辦理公司等法人組織.如果用則為侵權.且,公商部門不予注冊,要想用須經名字注冊人同意并授權.

熱心網友

你借他的公司名字出去詐騙吧.別人不信讓他看你的身份證呀.

熱心網友

認倒霉吧.不過你還出名了

熱心網友

名字一樣的有很多,倘若你的名字可以給他們帶來利益的話(例如名人效應等)那么你可以說他們侵權了,如果并非如此的話(例如你不是名人)那么也就只能如有雷同純屬巧合了。至于你將來公司的名字的話個人認為他們并沒有侵犯到你的權利,因此你只能換其他名字,因為他們在你前面已經注冊了這個名字。這個和專利是差不多的,你發明一樣東西,別人也發明了和你一樣的東西,但是別人比你早去申請專利,那么你就不能再去申請一樣的專利了,除非你的發明做些改進。

熱心網友

估計你原來不是名人,這個公司不會借你名字的影響力謀求利益。倒是你會借這個公司出名。法律不會支持你讓該公司更名的請求,因為你沒有具有重大影響的姓名。以后如你用自己的名字注冊公司起碼得與該公司注冊的經營范圍不能一致。

熱心網友

我頂AthlonXP2500+

熱心網友

名字有重復的,你可以叫某個名字,別人同樣可以。那家公司也可以改成任何合法的不雷同的名稱。如果你不是一個國家領導人或有重大社會影響的人,那么那家公司也就不是憑借你名字的名氣與聲望來達到它的社會影響力,也就沒有任何侵犯你個人權利的行為。你將來要以你的名字命名一個公司,也要遵循相同的原則。所以,如果你是名人,生活也因此而受到影響,可以訴諸法律維護你的合法權益。反之,你只有保持沉默。

熱心網友

應該沒有侵權。因為,你的名字和人家公司得名字,沒什么聯系,兩個表示得根本不是一個類型得單位,一個表示人,一個表示經濟實體。

熱心網友

我建意:為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應該到律師事務所咨詢法律顧問,相信會幫你排憂解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