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有個同學!聲明我們都還是未成年的學生.我的同學有一位以婚的男朋友他們有了孩子.但是同學的男朋友現在卻不管她了.他只是幫著打掉了有六個月大的孩子.然后那個男的就管我的同學了.我想問一下這種情況在法律上是怎么給與當事人補償的. 如果我的同學事先是不知道那個男的是有婚的!如果只是發生了關系,而且現在家長還不知情.這樣在法律上是否雙方都應該承擔責任或是應該男方承擔責任?如果是在法律上要受什么樣的懲罰???????
熱心網友
1、如果你的同學未滿14周歲,則對方可以構成強奸罪里的強奸幼女加重情節,會判刑2、如果你的同學已滿14周歲,抱歉,只能怪自己,法律上沒有合適的救濟途徑,只能在道義上譴責一下3、法律上明確規定的補償是對婚姻關系中被背叛的一方的權利,你的同學只能算第三者,在法律上是應該受到懲罰的一方,不太可能得到補償4、不知道對方已婚,只能算你的同學太傻了,沒有辦法,要想得到補償就看對方愿不愿意了,不愿意也沒有好的辦法,就只能把事情鬧大,逼對方負責5、現在的女孩真的太傻了,告訴家長吧,光憑你們幾個孩子,能有什么好辦法呢?何況6個月大的孩子能做流產嗎?很危險的,一不小心就母子皆死,就算成功流產,之后很長一段時間都恢復不過來,如果沒有好好調養,那么以后很有可能不孕,后果真的很嚴重呀
熱心網友
叫她趕快告訴母親,或者找醫生解決,越大越不能流產,只能做引產手術了。可以向他要求適當補償。如果她未滿14歲,不管她是否同意,均構成強奸罪。
熱心網友
這樣的事情很難說的;如果都是自愿的,無法具體的追究。
熱心網友
補充,如果你的同學未滿14周歲,且對方知情,可構成強奸罪,不論自愿與否.如果女方有隱瞞,則不構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