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按現在的倫理道德來歸類的話,我想我應該屬于壞女人的角色。還不知道愛情是什么的時候就跟第一個男人談了場戀愛,糊涂的一談就是三年。我們之間存在著太多的距離,最大的距離是他不識字,因為這點,造就了我們之間很多的問題無法溝通,兩人在一起三年,基本上沒有什么溝通,他連最基本的生活物質保障都無法給我,什么都靠我自己,想過無數次跟他分手,最終都沒成,沒有分手的原因只是怕他離了我生活不能自理,畢竟我們在一起三年了。在這過程中認識了另外個男人,這個男人能真正的讀懂我,打心里對我好。我覺得很對不起這個男人,因為我對他隱瞞了我有朋友的事實。我知道這事不能再拖了,必須做個了斷。要不然對誰都是種傷害。我想和第二個男人在一起,可第一個男人沒了我他該怎么辦,這是我最大的困擾,我狠不下心來,你們說我該怎么辦?
熱心網友
大膽去追求自己的幸福,在面臨現實的時候,你很難做到無私一輩子的.還是趁早選擇應該屬于你的幸福吧,你應該選擇1+1=2,而不要去選擇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