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那些課程要考?怎么考試,復習?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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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的把國家公務員考試和地方公務員考試混為一談:國家公務員考試公共科目筆試分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個科目。中央黨群機關、中央國家行政機關及部分中央垂直管理機構中的省級機關和直屬機構,部分依照公務員制度管理的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的招考職位的公共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一》、《申論》兩科。中央垂直管理機構地(市)以下所有機關及部分中央垂直管理機構中的省級機關和直屬機構,部分依照公務員制度管理的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的招考職位的公共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二》一科。《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一》與《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二》在題型、題量、難度等方面會有所不同。各個地方的考試科目都是地方自定的,一般都分筆試和面試。筆試科目各有不同,北京考的是《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公共基礎知識》;上海和廣東考《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申論》;浙江省的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和《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要報地方公務員考試的同學要注意查閱當地政府公布的招考簡章,以便有針對地進行復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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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考試包括筆試(公共科目、專業科目)和面試。   公共科目筆試包括《公共基礎知識》、《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申論》三部分。  公共科目筆試范圍以《中央國家行政機關公務員錄用考試公共科目考試大綱》為準。考試用書為國家公務員錄用考試全國指定用書《公共基礎知識》、《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公共基礎知識學習指導  公共科目筆試結束后,各招考部門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按照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計劃錄用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專業科目筆試和面試人選。專業科目筆試和面試時間由招考部門另行通知。招考專業涉及中文、法律、計算機、通信、經濟類、管理類、財經類、外語類、文秘類等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