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手受外傷對方賠償2500元后拒不承擔任何費用反要我們退還該怎么辦?今年夏天我兒子在和小朋友玩耍時手不幸被門夾傷,需要動四次手術,第一次手術后對方家長賠償了2500元,第二次手術后對方家長拒不承任,還揚言如果我們找不出證據要退還他們以前賠償的錢.我們雙方家長在一個學校上班,因他們開始態(tài)度還可以沒想過上法庭,如今我們除了打官司別無他法,我怎么樣才能最大限度維護我兒子的合法權利?我兒子在第二次手術中,我們全家人不僅要承擔兒子手術的痛苦,還要遭受對方的冷漠,因事發(fā)在我們共同單位,對方估計無人作證,所以特別囂張,我該怎么辦?
熱心網友
我國第一百三十一條 受害人對于損害的發(fā)生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侵害人的民事責任。第一百三十二條 當事人對造成損害都沒有過錯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由當事人分擔民事責任。第一百三十三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jiān)護人承擔民事責任。監(jiān)護人盡了監(jiān)護責任的,可以適當減輕他的民事責任。有財產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從本人財產中支付賠償費用。不足部分,由監(jiān)護人適當賠償,但單位擔任監(jiān)護人的除外。你們可以去法院起訴要求賠償的,即使沒有人證證明對方的小孩存在過錯也是可以根據情況要求承當公平責任的.
熱心網友
法律會給你一個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