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理在外簽單消費了,對方單位來結帳,可是經理有幾筆單子卻記不清是做什么消費了的,比如:有一個單子是9月份簽的,可他說的事卻是10月份發生的,請問大家這要怎么處理才好啊..暈 要認這個真嗎?要是不認真,個別股東又看著,咋辦啊?
熱心網友
向索帳人要消費明細單,看簽名,不然不結帳。別問干什么,只關心程序的合規性,別管合理性。/
熱心網友
老總簽字了就報銷啊。我這個總經理也是經常這樣,沒辦法誰叫他最大。還好幾個股東不管財務。
熱心網友
老總報銷肯定要報啦,正常的開支可計入費用,但如果是應酬方面的費用就按規定計入業務應酬費,到年終結算時如超出比例(按稅法規定),則需進行納稅調整,補交企業所得稅.
熱心網友
要看是什么性質的公司如果是國有的簽字就行如果是民營的就按報銷制度辦
熱心網友
樓上說的對,你只要按照公司的報銷制度辦不就行啦。
熱心網友
我同意碧海笑笑生的,只要是老總簽的,你就報銷就行了。
熱心網友
按照公司報銷制度進行審查辦理就可以了。
熱心網友
最好要搞搞清楚,看看是些什么。如果實在搞不清,也沒關系,經理已經簽了,你報銷就是了,與你沒什么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