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孩子出車禍,在醫院已經昏迷了一個多月,仍不見好轉,每天醫藥費一千元左右,家庭已經無力負擔。現在,肇事股出具了事故認定書,車主負主要責任。車主在最初拿了一萬元后,現在不再拿錢了。請問:我們能否向法院起訴,防止他將財產轉移?另外,肇事司機在事發后,據說只打110報了警,可能沒有打120,而且他當時沒有采取任何措施搶救孩子,在路邊截了一輛車離開了現場,現在我們已經找到載他離開現場的人.請問:我們能否追究他的刑事責任,起訴他交通肇事罪?謝謝!

熱心網友

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肇事者承擔醫療等費用。  只能起訴肇事者。如果肇事者肇事后逃離的或對被害人不實施搶救的,給被害人造成傷害或死亡的,以故意傷害罪或故意殺人罪論處,追究其刑事責任。

熱心網友

應該及時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可以先查封他的車輛或其他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