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貸險將帶來多少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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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處一:減少保費支出一半以上   此次推出的房貸險的最大特點是市民在辦理房貸業務時,可以由之前的一次性繳納(躉繳)改為按年繳納。   躉繳型房貸險要求投保人一次性繳清與按揭年限相匹配的所有保費;而新版房貸險則是年繳型,投保人每年繳付一次保費,直至貸款期限終結。   繳費方式的改變,采取按年交的方式,由于貸款按月償還,保險金額逐年降低,保險費也逐年下降;而且,銀行此次還取消了以往的按貸款總額再增加20%計算房貸保險費的規定,這樣就大大減少了借款人的保險費支出。此外,市民無論是部分還是全部提前還貸款,均可節省保險費用的支出。   例如,李先生購房50萬元,在農行申請貸款30萬元,期限15年。若按原房貸險采取一次性繳清的方式,其應交房貸險為30萬元×0。06%×15(1+20%)=3240元。而選擇太平保險新的(個人住房貸款)意外傷害還貸保險按年繳交方式,第一年年保險費僅需(30萬元×0。0006=)180元;第二年由于貸款本金減少2萬元,按上述公式計算,則年保險費僅需168元……如此類推,其15年合計支出保費只有1440元,比一次性繳交節省2460元,只是原來支出的45%左右。   好處二:可避免退保“縮水”   在躉繳方式下,借款人若部分提前還款,保險公司不退還保險費;若提前還清全部貸款,保險公司可以退還以后年度的保險費,但退保手續比較復雜而且要扣除部分手續費用。改用年繳方式后,若借款人提前償還全部或部分貸款,由于以后年度保險費尚未繳納,無需履行退保手續及退保費用(目前約為5%)的支出。因此按年交付房貸保險費,尤其適用于可能提前還貸的借款人。   假如李先生今后收入增加,并預期加息因素,決定提前還貸,其保險費支出不但大大減輕,同時還省卻了繁雜的退保手續及退保費用的支出。   接上例,由于采取了按年交的方式,若李先生在第一年底全部提前還貸款,其房貸保險費支出只需180元,第二年末共計348元,第三年末共計504元,第四年末共計648元,第五年共計780元,第十年1260元……   好處三:保障責任范圍擴大   據了解,此次保險公司所推出的新房貸險,在費率不變的情況下,保障范圍有所擴大。如太平洋保險公司推出的兩種產品,分別是以意外險為主險,贈送房屋貸款保險,和以房屋貸款為主險,贈送人身交通意外險;而太平洋財險所推出的房貸險是以財產險為主,市民可選擇意外附加險一起購買。   以太平保險所推出的新房貸款保險為例,在保持費率不變的情況下,保障范圍擴大至意外傷害、家居用品損失等。即如果借款人發生意外,保險公司將賠付貸款的本息;而過去的情況是,即使借款人發生意外傷害,也仍需由其本人或其財產共有人繼續供款。   新房貸險不但承保因火災、爆炸、自然災害等造成的房屋的損失,還具有還貸保證責任,即貸款人如果因意外傷害事故死亡或傷殘,喪失全部或部分還貸能力后,將由保險公司替其向銀行還貸。通俗來講,新房貸險既“保房”也“保人”;而老房貸險保單中沒有還貸保證責任,只“保房”不“保人”。   例如,李先生在第五年初遭遇車禍導致傷殘,喪失工作能力,尚欠銀行本金加利息20萬元,保險公司就會替其一次性還清銀行貸款,房子歸李先生繼承人全權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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