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心網友
首先是由基金的產品特點所決定的。大多數基金是嚴格以資產配置來區分基金風險梯度的系列基金,為了滿足部分風險適中的投資者的需要,多數公司提供了不同基金供投資者選擇。 其次是多數基金的投資是基于一個研究平臺,除非基金投資范圍有特別規定,公司認為最值得投資的股票應由所有基金來共同分享。這在很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產品說明書中有明確說明:“股票組合的構建:各基金的股票資產部分,持倉結構和個股持有比例相同,只是各自投入的資金規模不等。股票組合調整:各基金同步調整,仍然保持相同的持倉結構和個股持有比例。” 第三是基金的投資組合是符合現行法規規定的,在投資過程中嚴格遵守《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第33條中“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1家公司發行的證券,不得超過該證券的10%”的規定,并且在具體操作過程中通過適當增加持倉個股數及選擇流動性較好的股票進行投資,較好地避免了流動性風險。 從公司集中研究力量,減少內部成本的角度來看,基金已公布的投資組合雷同是可以理解的。同時,在符合國家有關政策法規的前提下,應該允許具有不同投資策略和產品特色的基金產品不斷涌現,為投資者提供更多的選擇。 。
熱心網友
仔細看待基金持倉組合
熱心網友
首先是由基金的產品特點所決定的。大多數基金是嚴格以資產配置來區分基金風險梯度的系列基金,為了滿足部分風險適中的投資者的需要,多數公司提供了不同基金供投資者選擇。 其次是多數基金的投資是基于一個研究平臺,除非基金投資范圍有特別規定,公司認為最值得投資的股票應由所有基金來共同分享。這在很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產品說明書中有明確說明:“股票組合的構建:各基金的股票資產部分,持倉結構和個股持有比例相同,只是各自投入的資金規模不等。股票組合調整:各基金同步調整,仍然保持相同的持倉結構和個股持有比例。” 第三是基金的投資組合是符合現行法規規定的,在投資過程中嚴格遵守《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第33條中“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1家公司發行的證券,不得超過該證券的10%”的規定,并且在具體操作過程中通過適當增加持倉個股數及選擇流動性較好的股票進行投資,較好地避免了流動性風險。 從公司集中研究力量,減少內部成本的角度來看,基金已公布的投資組合雷同是可以理解的。同時,在符合國家有關政策法規的前提下,應該允許具有不同投資策略和產品特色的基金產品不斷涌現,為投資者提供更多的選擇。 。
熱心網友
首先是由基金的產品特點所決定的。大多數基金是嚴格以資產配置來區分基金風險梯度的系列基金,為了滿足部分風險適中的投資者的需要,多數公司提供了不同基金供投資者選擇。 其次是多數基金的投資是基于一個研究平臺,除非基金投資范圍有特別規定,公司認為最值得投資的股票應由所有基金來共同分享。這在很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產品說明書中有明確說明:“股票組合的構建:各基金的股票資產部分,持倉結構和個股持有比例相同,只是各自投入的資金規模不等。股票組合調整:各基金同步調整,仍然保持相同的持倉結構和個股持有比例。” 第三是基金的投資組合是符合現行法規規定的,在投資過程中嚴格遵守《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第33條中“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1家公司發行的證券,不得超過該證券的10%”的規定,并且在具體操作過程中通過適當增加持倉個股數及選擇流動性較好的股票進行投資,較好地避免了流動性風險。 從公司集中研究力量,減少內部成本的角度來看,基金已公布的投資組合雷同是可以理解的。同時,在符合國家有關政策法規的前提下,應該允許具有不同投資策略和產品特色的基金產品不斷涌現,為投資者提供更多的選擇。 。
熱心網友
仔細看待基金持倉組合
熱心網友
仔細看待基金持倉組合